黄亦玫终于告别庄国栋,即将和方协文开始一段新恋情。
苏更生跟黄振华坦白:自己曾经被继父性侵过,所以他不会再爱上任何男人。
黄振华问母亲:“两个性格家庭成长环境差异都特别大的人能在一起吗?”
黄母斩钉截铁地回复:“能,但是难度也大。我觉得你们俩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苏更生和黄振华如此,其实方协文和黄亦玫也面临同样的困境。
方协文也是标准的凤凰男,出生在十八线线小城市,父母也是那个年代的普通职工,辛辛苦苦供方协文读到研究生,必然指望着将来他大有所成,反哺原生家庭。
也就是说,方协文父母的辛苦付出,必然是要求回报的。
而黄亦玫就不一样了,父母是清华的教授,哥哥清华硕士建筑系毕业,未来前途无量的建筑师。可以说,黄亦玫是被父母和哥哥宠着长大的公主。
在黄亦玫家,是民主的。父母对黄亦玫和黄振华,实行的都是“朋友式教育”。他们会在适合的时候,为子女指明前进的方向,为他们作出合理的建议,但却从不真正干涉他们最终的想法,无论是事业上还是感情上。
而黄亦玫父母的付出,从没想过子女回报。
这两种家庭教育出的孩子,也是截然相反的性格。方协文是典型的讨好型人格,而黄亦玫和黄振华是典型的付出型人格。
讨好型人格和付出型人格的本质,是有区别的。讨好型人格就是你,讨好的委曲求全;付出型人格就是你付出得很开心。
虽然方协文和黄亦玫,在爱情中的表现十分类似,但是婚后的表现,却大相径庭。
因为这两种性格的人在前期很难区分,但是后期却会有绝对性的不同。
黄亦玫爱上庄国栋的时候,会体谅他在母亲面前对自己的轻慢;甚至原谅他要出国工作时,对自己的隐瞒;因为一句“希望你能在我身边”就愿意不顾一切辞职,也要飞去国外看他,她的爱是飞蛾扑火,不求回报的。
谁不想要黄亦玫这样的女朋友?
而方协文前期对黄亦玫的爱,也同样不求回报。为了离黄亦玫更近一点,他放弃轻松的家教工作跑去餐馆做服务生。
黄亦玫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家,因为害怕她被人尾随,他骑着自行车一路跟随,直至确认她安全。
为了照顾她捡回的小动物,他甚至临时去校外租了个房子,得知她也想搬出来住后,甚至自己掏钱补贴黄亦玫租房的费用。在二零零几年时,前后花费1万多租房,自己穷的叮当响,却只要她开心就好。
他们工作的餐馆有客人闹事,他为了不让黄亦玫受伤,跟对方动手弄得自己遍体鳞伤,不仅要赔偿对方医疗费,还要赔偿餐馆的损失。
不管是因为感动,还是为了治疗和庄国栋在一起的那段情伤,黄亦玫根本没办法拒绝这样的方协文。
黄亦玫最终和方协文结婚了,但家里人是反对的,尤其是黄振华。
因为苏更生的原生家庭,他太懂方协文这样的人了。但为什么他选择跟苏更生在一起,却反对黄亦玫跟方协文结婚呢?
因为苏更生有跟原生家庭分割开来的心,并且原生家庭也不值得她继续付出。
一个侵犯她的继父,一个懦弱无能的母亲,一个胆小怕事的弟弟,有什么值得她留恋?
她没有把继父告上法庭就不错了,继父撞了人要赔钱,她想用一套房子的钱,买断她和这个家所有的情分。
虽然她还放不下她的母亲,但是如果她的母亲仍然执迷不悟,继续被继父控制,以她的理性,迟早会彻底对母亲失望,从此彻底跟母亲和那个让她厌恶的家划清界限。
黄振华和苏更生的爱情,会产生波折,但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美好的。
因为被继父侵犯后的苏更生,不但没有自暴自弃,反而生出了更多和生活抗衡的勇气。原生家庭带给她的“祸”,反而成为了让她变得更优秀耀眼的“磨刀石”。
她变得更加坚韧果决了。工作上她努力上进,生活中热爱健身,也愿意交朋友。
所以,她遇到了黄振华。他就像她阴暗生活里,一道愿意帮助她走出过去伤害,重新让她对爱情和婚姻燃起希望的“光”。
黄振华这样的付出型人格,可以治愈被原生家庭伤得很深的苏更生。但黄亦玫这样的付出型人格,却永远治愈不了方协文这样的讨好型人格。
因为方协文骨子里,永远摆脱不了对原生家庭的依赖,他就像一个没长大的巨婴,这一点,他和黄亦玫结婚以后表现得淋漓尽致。
硕士毕业后,他用黄亦玫的钱开了公司。而此刻黄亦玫还没硕士毕业,于是,他心安理得享受着黄亦玫对他生活日常的照顾,双方也觉得,这样没有任何问题。
等到黄亦玫硕士毕业,又恰好怀了孕,此时他的公司也发展壮大了,有了足够的经济能力,从出租屋换到大房子,他就有足够的借口,劝黄亦玫安心在家养胎,不出去工作。
等到黄亦玫生产时,她痛得死去活来,根本没力气生孩子,方协文却因为母亲一句“打无痛对胎儿有影响”的话,不愿意让黄亦玫打无痛针。
要不是黄振华及时赶到据理力争,方协文不得已才同意打无痛针,黄亦玫只怕会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方协文母亲在黄亦玫生孩子时说的这句话,撕开方协文和黄亦玫离婚的丑陋真相。
黄亦玫生下女儿方太初后,方协文仍旧不同意她出去工作,因为他已经习惯了黄亦玫对他的照顾,习惯了她把家里的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他甚至认为,黄亦玫是他的“私有物”,他不希望她出去抛头露面,认识其他男人。
说的好听是害怕失去她,说的不好听,就是他骨子里的自卑,让他产生绝不允许黄亦玫反抗他的“控制欲”。
方协文的母亲,不想让黄亦玫打无痛针,她认为是为了孩子好,方协文就听了,所以他理所应当认为,他不想让黄亦玫出去工作,黄亦玫也应该答应,因为他那是为他们好。
方协文的父母,为了供他读书,花费了毕生积蓄,他理所应当为父母尽孝。黄亦玫和他结婚了,他理所应当认为,她当时借给他的创业基金,是她不用出去辛苦工作,不用出去看人脸色吃苦的回报,却丝毫不认为是自己的控制欲在作祟。
黄亦玫和方协文婚后相处的情景就像,方协文和原生家庭的父母相处的情景。
方协文的父母对儿子付出了,他们要得到更多的回报,方协文之前在恋爱时对黄亦玫付出了,他也要在婚后得到更多的回报。
这种让人窒息又自私的爱,黄亦玫根本无法适应和承受,而他却觉得这一切理所应当。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是这么过来的。
心理学上有个词,叫“重要他人”,指的是:一个人在人格形成及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对自己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比如父母。
很多孩子,成长中受到最大的恶意,都是来自父母。所以长大后,他们自卑、敏感、玻璃心。
他们带着这些创伤,走入社会,走进家庭,成为妻子、丈夫,成为父亲、母亲,然后用自己受过创伤的心理去“爱”伴侣、“爱”孩子,爱的方式多数是错误的。
同样是在充满负能量的原生家庭长大,苏更生和方协文最大的不同,就是苏更生在给她带来伤害的原生家庭中得到了成长,而方协文却在这样的原生家庭中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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