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这已经是深圳处非办第三次点名鼎益丰提示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3月28日,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关于“DDO数字期权”业务的风险提示》称,近期,我办接到群众反映,称鼎益丰国际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鼎益丰国际”)在境内宣传发行一款DDO数字期权,招揽群众认购投资。
据群众提供材料显示,鼎益丰国际先后发布三份《全球投资者重大利好通知》,称其以实物资产锚定,通过境外数字资产交易所发行上线数字期权DDO,以此宣传并与认购者签署《鼎道数字期权认购协议书》对外发行DDO数字期权。根据相应的《DDO白皮书》,数字期权DDO即所谓的鼎道公链的原生通证(代币)。
《风险提示》表示,上述以鼎益丰国际名义开展的有关DDO数字期权业务活动,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行为。
根据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风险提示》称,上述以鼎益丰国际名义面向我国境内居民开展的相关活动,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我办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坚决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易恶意炒作和价格操纵,存在极高的交易风险,且易成为非法集资、诈骗、洗钱、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请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莫掉入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陷阱。已参与有关交易活动的群众,建议尽快退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据悉,这已经是深圳处非办第三次点名鼎益丰提示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去年11月21日,深圳处非办点名鼎益丰并提示相关风险,称其以“禅意投资法”等吸引投资人认购“鼎益丰”关联主体的“原始股权”或“期权”,存在非法集资风险。
去年2月19日,深圳处非办点名通报鼎益丰,提示相关业务风险,具备“非法性”特征;承诺保本付息、按期返利,具备“利诱性”特征;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具备“社会性”特征。
此外,因涉嫌操纵股价,3月27日,香港证监会刊发公告称,对鼎益丰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及另外20名人士启动法律程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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