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 公民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央广网2024-06-14 09:11:27  90

央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 为全面系统提升全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于6月初发布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通知。行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线,旨在引导公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央广网特推出系列稿件,逐条解读《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以更好地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公众更加重视健康、维护健康、享受健康。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第二条:公民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健康和不损害他人健康的责任。

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都对公民健康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多处规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将受到刑法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每个人都有获取健康的权利,也有不损害他人健康的责任。不污染环境,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危险驾驶,怀疑患有或确诊传染性疾病时做好自我管理等,都是承担健康责任、不损害他人健康的表现。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723873.html
0
最新回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