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2亿农村老人安心养老 首份全国性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出台

新京报2024-06-14 21:43:52  65

杨悦(化名)是一名90后“北漂”,明年,她的父母即将年满60岁,迈入老年行列,年轻时,父母做些小生意,并没有购买养老保险,近几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出台补缴政策,杨悦花费几万元补缴了这笔费用,但依然为父母的养老感到担忧:“补满15年后,养老金一个月发几百元,只够父母的生活费,看病还是个大问题,农村医疗水平有限,万一生大病,医疗费用也不一定能负担得起。”

近年来,农村养老问题备受关注。如何让超1.2亿的农村老人更好安享晚年?6月13日晚间,首份全国层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总体性部署政策正式出台,由民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首份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出台明年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相较城市,农村老龄化形势更严峻。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23.81%,高于城市15.82%的老龄化率,同时,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总体水平83.9%,低于城市老年人91.64%的水平。

老年人口占比高,健康老年人口占比低,为农村老人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迫在眉睫。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这份《意见》充分结合了农村和农村老人的特点,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比如,《意见》提到,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

又比如,《意见》提到,要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将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同时,结合实际需要,可以依托有条件的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该《意见》从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高度出发,级别高、部门多、内容全、目标明确,形成联合协调、整体推进之势,构建点、线、面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措施建议具体且有针对性,有助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

农村养老金水平仍较低《意见》鼓励农村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农村养老金较低的问题,《意见》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强化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参保人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养老待遇水平;鼓励农村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妥善解决包括农村失能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不少学者呼吁大幅提升农村养老金水平,背后的一大原因或是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较低。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发布的《农村绿皮书》课题组的数据,2022年,城乡居民的年人均领取养老保险金额为2456元,即农民领取的养老金平均为每月204.7元,仅相当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的35.2%(民政部发布的《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582.1元/人/月)。

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张盈华认为,目前,农村基本养老金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补助,这与职工基本养老金主要依靠单位和个人缴费不同,当前,要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可以从四方面入手:第一,增加中央财政的补助力度,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省份中经济尚不发达的地区,应有所倾斜;第二,鼓励年轻人在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缴费档次,目前的政策是多缴多补,加上账户积累资金由国家统一投资,积少成多,增加账户积累;第三,发挥集体经济作用,适度向集体中的高龄老人倾斜;第四,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解决“老有所养”最迫切的失能老人照护和医养服务需求问题。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潘亦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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