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事关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

大皖新闻2024-06-11 17:01:07  58

大皖新闻讯6月11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制定了《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推行电梯保险制度,并设立应急备用金缓解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等。

同时,安徽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现状:今年底全省超15年住宅老旧电梯将达1.36万台

电梯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的垂直交通工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民生福祉。目前,安徽省电梯总量达45万台,住宅电梯总量超过30万台。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超过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入快速增长期。到2024年底,全省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将达到1.36万台。

随着部件老化、磨损、腐蚀,住宅老旧电梯故障率增高、安全系数下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因此,加强住宅电梯特别是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势在必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等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聚焦隐患发现和处置、优化维修改造更新程序、加强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以及《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

措施:设立应急备用金缓解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

系列文件是针对维修改造更新机制不健全问题,明确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协调专员。建立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绿色通道,设立应急备用金。

同时针对安全评估体系不完善问题,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制定发布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地方标准,明确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适用情形,鼓励各市采取措施组织使用单位对住宅老旧电梯集中、批量开展安全评估。畅通问题隐患发现渠道,建立住宅电梯隐患台账,实现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数据一张网、问题隐患整改一本账。

针对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问题,加强政策创新,由各市按首期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设立应急备用金,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各地制定资金筹措办法;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不少于10%的物业服务费用于住宅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鼓励按程序使用住宅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益等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用于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购买保险及维修改造更新支出。推行电梯保险制度,鼓励各市给予住宅电梯保费补贴。

计划: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超15年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

记者了解到,针对住宅老旧电梯运行故障隐患突出问题,安徽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重点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掌握老旧电梯的安全和管理状况,建立信息台账。

通过深入排查隐患、开展安全评估、实施分类维修改造更新、建立应急抢修绿色通道、推进智慧监管、推行电梯保险等举措,结合安徽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全面深入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

争取到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保险:通过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筹资给电梯投保

那么此次计划推行的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有什么特点?投保后能获得哪些服务?这些服务如何参与到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中?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电梯安全保险可以在意外事故发生后,做到“扶危济困”,协助抢灾救险、化解纠纷,及时赔偿弥补受害者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多样化风险管理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强化电梯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从根本上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电梯安全风险的整体减量。

具体而言,通过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筹资投保后,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保险机构审核同意,就可进行理赔操作,提升了操作效率,解决以往类似资金不足、业主收款难、业主投票推进慢、费用分摊困难等痛点。保险机构承保后,有效参与到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中,也有利于精准评估电梯实际状况及维修更新质量,确保安全隐患“看得实、消得准”。同时,通过“保险+服务”手段,实现电梯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监测、智慧救援、人员安抚、故障管理、数据交互,也有助于保障业主乘梯安全、延长电梯安全寿命、优化改造更新频次,从长远上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助力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

维修:电梯出现故障时物业应组织实施维修改造更新

住宅电梯发生故障的,请问找谁修?按什么程序组织维修?对此,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根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负责。对于住宅小区内的电梯,一般情况下,多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是电梯使用单位。当住宅电梯出现故障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组织实施维修改造更新,保障电梯运行。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应急维修。首先是启动维修,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使用单位立即组织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等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并形成结论,制定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向相关业主公开。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内容、费用预算、列支范围、资金拨付进度等。

其次是申请经费,电梯使用单位持经审核同意的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方案以及借款申请(借款人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列支申请。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应急备用金专户管理银行,依照电梯施工方案载明的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划转至电梯施工单位。

最后是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业主代表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和费用向业主公示。如果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的,电梯使用单位应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发生故障后,如果不予响应和处置、不及时组织维修改造更新,或在指定时间内不履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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