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4“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反食品浪费、食品安全等领域。
案例一:未宣传反食品浪费一快餐店被罚
2024年3月18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金牛区某快餐店未见反食品浪费宣传或提示。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宣传或提示公示,同时未及时办理1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销售冒用厂名厂址食品成都某传媒公司被罚
2023年11月20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在当事人的两地仓库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香肠、腊肉等预包装食品。经查,当事人从农户购进了预先定量真空包装的腊肉香肠后,自行粘贴标某生产商的标签,并在微商平台主页面标注涉案生产商公司号及其生产地址,共购进并销售腊肉、香肠43斤,违法所得共430元。经核实,该生产商未授权当事人使用其厂名厂址,也从未向当事人提供香肠腊肉制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金牛区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标食品一企业被罚
2023年11月15日,根据国家相关《检验报告》,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标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9日生产涉案食品“某某开心果”160罐。案发后至2023年12月6日,当事人全部召回未销售的涉案食品110罐,并被金牛区局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并全部召回涉案食品,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产品110罐、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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