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86亿, 这家公司“被ST”后一字跌停

潇湘晨报2024-06-04 14:54:00  116

锦州港日前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触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披露,锦州港存在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两项违法事实。

上述四年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逾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超1.7亿元。最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300万元,董事长徐健、总经理刘辉被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虚增收入86亿

经查,锦州港存在两方面违法事实,一是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二是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锦州港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和境”)、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舟山丰聚益尚”)等7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锦州港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锦国投”)统一管理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锦州港开展贸易业务。

锦州港的采购资金从公司流出后经过大连和境等五家供应商,进入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需要支付锦州港货款时,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由这两家公司支付给锦州港。经查,锦州港与7家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此外,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上述年份的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虚增收入约21.2亿元、39.47亿元、24.82亿元、0.75亿元,虚增利润0.21亿元、0.39亿元、0.44亿元、0.75亿元。

上述四年间,锦州港累计虚增收入约86.24亿元,累计虚增利润约1.79亿元。

综上,证监会拟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总经理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人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于等4人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

股民年内人均亏损1.5万元

6月4日,锦州港A股及B股股票“戴帽”复牌交易,股票简称变更为ST锦港、ST锦港B。

记者注意到,虽然锦州港十大股东中有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具有国资背景的股东。但锦州港本身却并未拥有实际控制人。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锦州港只是拥有显著的国资背景,但并不属于“国资”序列。

从十大股东(截至3月31日)来看,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大连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和辽港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但占股比例只达到19.08%。而ST锦港的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4.27%,第三大股东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占股6%。

另外,时任锦州港董事长的徐健背景来自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历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辽港集团开发建设事业部总经理。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辉的背景则源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曾任西藏海涵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和锦国投董事长、总经理。在此次造假案中,锦国投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即统一管理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锦州港开展了贸易业务。

截至记者发稿,ST锦港及ST锦港B双双跌停。

ST锦港报2.17元/股,总市值43.45亿元;ST锦港B报收0.161美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ST锦港股东9.64万户,人均持股金额达5.922万,而ST锦港年内跌幅近25%,粗略计算,上述股民人均亏损近1.5万元。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新“国九条”提出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并且将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在这样背景下,上市公司只有通过业绩回馈投资者,合法合规进行经营的好公司才能得到资金加持,而一些绩差股、财务造假的企业可能面临被投资者抛弃的局面。同时,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从严处罚,从而对相关作假者形成震慑。

潇湘晨报记者·辣椒财经记者郝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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