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6月1日消息(记者昌思荣王颖)2024年5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因涉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某诉贺某某离婚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据悉,在此次离婚纠纷案中,原告谢某某提出8项诉讼请求,包括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随原告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损害赔偿等。
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某某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某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待查明事实后,另行作出判决。
另据悉,对于贺某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被害人谢某某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将择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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