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玩过游戏的朋友,对交易游戏账号并不陌生,你想要号,我想要钱,买卖账号便自然发生了。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玩家“抖机灵”,卖出账号后,又利用规则找回,致使买家“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江苏睢宁法院魏集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决卖方全额退款并支付资金占有使用费。
7万多元买了游戏账号3天后发现被卖家“找回”
小李是一名游戏爱好者,在玩一款网络游戏时,他总想获得更高级别账号及装备,以获得更佳的游戏体验。经人介绍下,2023年3月,小李联系上了另一名游戏玩家小王。小王所用账号,不仅在游戏中级别较高,也携带各种高级游戏装备。双方交流中,小李提出想购买小王账号供自己使用,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双方商定以74300元的价格交易该账号。小李付款后,小王将游戏账号相关信息全部交付小李。
购买了新账号,小李很高兴,可是,他才玩了两天,就发现了不对劲。第3天,小李登录该游戏时,发现已无法正常登录,通过联系游戏客服,才发现游戏账号已被通过找回功能,重新回到小张手中,且该账号密码、绑定手机等信息全被修改。
小李随即联系到小王,要求返还账号或是退款。但小王称,账号是自己从小张处购买,现在账号是被小张找回,应该找小张退款,自己不承担返还款项的义务。由此,双方因转让款返还发生纠纷,小李遂向睢宁法院魏集法庭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与小王之间达成的买卖涉案游戏账号的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小李依约支付转让款,小王应向小李交付无任何瑕疵的游戏账号的使用权,并保障小李占有、使用案涉游戏账号的权利不受侵犯。
对于小王提出的小李应当向第三人小张主张权利。法院认为,本案交易双方系小李、小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小李有权向小王主张权利。对小王的该项抗辩意见,不予采信。且小王认可第三人拒绝返还案涉游戏账号,导致小李不能实现占有、使用案涉游戏账号的合同目的,案涉买卖合同应予解除。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返还小李74300元并支付资金占有使用费。
虚拟财产交易受保护不讲诚信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游戏账号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在现实中买卖行为时常发生,然而有些卖家在售卖账号后又通过其他方式找回账号密码,这不仅侵犯了买家的民事权益,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
法官再次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群众在买卖交易过程中要遵守诚信原则,也要遵守平台规则,避免非法交易和个人隐私的泄露,同时,在买卖中要注意签订完备正式的协议,及时更改游戏绑定信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马志亚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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