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司机的疑问: 伊利收了钱为什么奶不给我?

老梁不郁闷2024-05-31 07:30:00  101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伊利因为牛奶包装破损向卡车司机收取两千元,但之后不允许带走全部牛奶,此事引发争议。不过目前看这件事基本事实尚不清楚,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儿后台很多朋友来问,我看见这事儿了,但是我觉得这个事情又是一起自媒体发布后媒体未尽核实义务导致的罗生门,暂时不便判断孰是孰非,但是可以讲几个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是有自媒体焦作华鑫队长发布视频,这个账号注册信息是武陟县方鑫物流有限公司,我看到的一共有三期。第一期说有个卡车司机因为运输的包装破损被收取了两千多元。

第二期是这个车主出面,又补充了一些信息,并且提出是否有比较便捷的维权途径问题。

另外有一期我在这个账号没看到,但是网上有人转存,是说对方找他们要求下架视频。

那么有的网友就怀疑伊利规定是否合理,有的质疑为什么交了钱了不让拿走,很多卡车司机也纷纷下场控诉自己被收了钱。

网上还有一个传言,说伊利回应了一个“不缺你一个”。但这恐怕只是个网友的账号,我查伊利官方账号没有叫这个名字的,所以这个不能认定成是伊利的回应。

另外很多媒体也都进行了报道目前我查到的是金融界转发中华网财经的信息,说伊利回应称,该公司从产品出厂开始都是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质量交接,在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的《公路运输合同》中的第四条第一款,产品装车后发生的产品丢失、破损,由第三方承运商进行赔偿。公司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严把质量关对破损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该回应指出,视频中涉及的“2095元购买三件牛奶”的内容属于对第三方承运商的违约扣款,而非司机购买,以上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与事实不符,对公众存在误导。

咱们捋着说一下,首先为什么我说这个事情无法判断?

是因为一开始这个自媒体就完全是单方信源,他是听取卡车司机一方的说法,然后使用了卡车司机提供的视频。

这个我们说过很多次了,纠纷报道一定是采访纠纷各方,即便其中一方所说内容属实,不代表是完整的情况。

结果很多媒体也都没有进一步采访,导致现有信息缺少一个关键内容,就是双方的合同。

从后续伊利的回应看,这个司机大概率是属于某个物流公司的,不清楚是员工还是分包之类的关系,而伊利并不是直接跟他签订的合同,也就是说这个事情里有至少三方。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组承运合同关系而不是商品销售关系,要弄清楚伊利这个索要赔偿的行为是否合理,关键看三方的合同是怎么签的。

有三种可能,一个是合同就是这么约定的,司机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交付货物,就要支付伊利因此销毁产品所造成的损失;

二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可以依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双方能协商协商,不能协商走诉讼程序;

三是合同约定了明确违约赔偿方式,但是伊利以所谓内部规定擅自更改,那这就是伊利自行扩张权利,本身也是违约。

当然了,司机可以认为自己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或者认为约定本身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可以要求协商甚至提起诉讼,比如主张合同条款无效,但是这也是基于合同整体约定的情况才能判断的。

结果这自媒体三期视频,没有展示合同信息,我也没有看到媒体展示完整的合同,一帮人就在这里讨论这规定合理不合理,这个没法律上的意义,目前完全无法判断。

我也特别奇怪,自媒体这么操作也不新鲜,一堆媒体也不展示合同信息,这种合同纠纷第一时间要看合同,没见到合同你报道个什么劲。

另外我们要区分一个法律概念,就是很多媒体和自媒体都说这是损坏商品昭价赔付,这是对双方法律关系的误解,目前损坏的东西并不是商品,而是运输货物,这也不是损害赔偿而是违约赔偿。

我也不理解为什么有些律师也说这是损害赔偿,因为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导致的,而侵权和违约并不是一回事。

虽然说两者的救济手段都有经济赔偿这一项,但是侵权行为是有人实施并且跟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且侵权人通常要求有一定过错,从这个事情看没有表述卡车司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某个行为导致货物损失。

同时这个经济赔偿手段的性质也不太一样,侵权损害赔偿是对其直接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但并不限于物质损失,比如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而违约赔偿仅限于约定内容,而且必须具有“可预见性”。

如果对这个认识存在误区,可能就会因此产生司机是购买了伊利商品的错觉,目前根据伊利这边的说法,司机赔偿伊利因为产品在运输途中破损导致无法达到销售标准而必须销毁的损失。

这也是为什么伊利说自媒体是不实报道,因为它认为是违约扣款而不是商品出售,从目前信息看我会认为这个表述是更加准确的,当然是否因此就扣款合理倒不一定,这个姑且看成是一个民事纠纷,还是要看具体合同是怎么定的。

那么有的网友会有疑问,为什么这个破损包装的牛奶不能直接给司机而非要销毁呢?我不是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士,所以我也不清楚此类货物破损处理的通行流程,但是可以想见的是伊利对产品是有一整套质量监控流程的,外包装破损可能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未必有实际影响,但是从伊利这边可能要考虑重新按照质量监控流程进行包装检验。

这个情况可能会类似于飞机上有一个人出问题,于是整个飞机要重新安检的效果。那么对于厂家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盒子破损,但区分筛选受损货物再拆开检验再重新包装的成本,很可能高于直接销毁的成本,这里还要考虑被人偷换或者掺入其他液体的可能。有可能厂家出于成本风险考量要实施销毁。

如果说直接全部送给司机,先不说破坏不同区域销售网络的问题,万一司机转售出现问题,比如有人喝了生病了,是司机负责呢还是伊利负责呢?这要喝出事儿来不论是实际赔偿还是舆论风险,恐怕都比现在要大的多。

其实这也是有相关案例的,查询裁判文书网可以看到,在2020年黑龙江有一个运输合同纠纷,这个案子伊利不是当事人,但是涉案的货物就是伊利的产品。

这个原告委托被告方运送34吨伊利优酸乳原味奶制品自沈阳运至苏州,结果因为被告未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致使运输货物毁损,而按照伊利沈阳工厂要求必须就地销毁,不得流入市场,所以原告就只能进行了销毁。

诉讼中被告方就提出,如由其赔偿,应将雨淋货物归其所有,跟这会这卡车司机要求有点类似。而法院判决认定,依据原告与辽宁伊利乳业有限公司签定的公路运输合同约定,对于在运输途中因雨淋等原因导致产品毁损不能出售的,伊利公司有最终处理权。依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态奶管理制度规定,产品包体有变形等直接做销毁处理,故对徐辉的主张不予支持。

这个案子都没有伊利什么事儿,就是俩公司之间的纠纷,输赢跟伊利也没关系,但是可以看出伊利执行这个标准也不是刚开始,而从这个判例看,我认为卡车司机要求获得受损货物的诉求可能不容易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以这个理由改变伊利收取违约金的模式,这个我觉得不是很容易奏效。

当然了,具体这个承运合同是怎么签的,他们可以再打,这个还是说没看到合同全文不便判断。我也不反对起诉试试,我们又不是判例法国家,万一有戏呢。

最后补充说一下这个自媒体发布视频的行为可能是有法律风险的,除了他较多采用单方信源之外,他还有一些评论性的言辞,如果伊利这边真动用法律手段,不管是走民事上的名誉侵权,还是走损害商品声誉的刑事追责,其实都不是绝对不可能,大家知道内蒙古有个企业叫鸿茅药酒吧?

反正目前我观察到的是很多媒体开始删稿了,不知道是不是也发现相关法律定性有点疑问了,而且官方也在推“清朗·E企护航”,这个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也说不准,就看最后伊利怎么应对吧。

其实从我们以前在媒体做舆论监督的经验看,越是曝光大企业越要证据扎实逻辑严密,否则风险不可控,伊利我们当年在法制晚报也不是没曝光过,那只要证据扎实逻辑严密,也不怕他来找。

当然风险这个事儿属于赶上就有,赶不上就没有。就好比说你雨天非要站大树底下,雨停了你说怎么没雷啊,那只能说你运气不错。

也祝大家都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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