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联合报”报道,台湾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审宣判,依照“拍摄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等罪,判处中国台湾艺人炎亚纶(本名吴秉孺)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3年,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缓刑期间保护管束,需履行调解内容,可上诉。开庭时炎亚纶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金额不便透露。
炎亚纶出庭后表示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截图自台媒“联合报”)
2023年6月,台湾网红耀乐提告称,炎亚纶在他未成年时期,违反他的意愿拍性影片,还将影片散布供人观览。
检方查出,2017年间,2人交往,炎明知对方未成年,却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的不详时间,在住处拍下性影像。此外,案中强制性交罪部分获不起诉,耀乐提再议,遭驳回。
炎在侦查期间供称“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影片,拍摄前有先问对方,对方也有看到他拿手机在拍,没有出言制止,不知影片为何外流”。
检方经数位鉴识认定,炎两度私下传给2名不详网友观看,但没有散布性影像,因无故继续持有该性影像,认定他涉犯“修正后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及“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等2罪嫌起诉。
炎亚纶因此案曾四度出庭,目前已达成和解,庭后他双手合十说,“谢谢大家这阵子的关心,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
被害者耀乐于庭后表示,“这案件已到一个段落,接下来就等判决出来,这段时间辛苦大家,谢谢。”
炎亚纶,1985年11月2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中国台湾男歌手、演员。2004年进入演艺圈,2005年11月,出演科幻剧《终极一班》,同年12月,作为飞轮海组合成员,正式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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