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空线缆垂落 挂坏货车拉的风力发电叶片

华商网2024-05-30 01:58:04  98

5月23日,东北的邱先生一行三辆运风力发电叶片的大货车在G6521行驶途经陕西榆林南服务区路段时,被空中垂落的线缆挂到,损失估计十多万元。然而,当邱先生追问“肇事电线”归谁家所有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

事发突然

第一辆大货车顺利通过后面两辆被电线挂住

近日,事主邱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具体讲述了事件经过。

“事情发生在5月23日下午2时许。”邱先生介绍,他们一行共三辆车,拉的是风力发电的叶片,沿着G6521蓝榆高速从榆林往延安方向行驶,经过榆林南服务区附近时出了问题。

邱先生表示,他们的第一辆车顺利通过了事发路段,第二辆车经过时被空中的一根电线挂住,车上装的叶片部件被损坏。紧跟的第三辆车车头直接被电线挂住,电线崩断,该车的前挡风玻璃破裂,倒车镜损坏。

幸运的是,虽然事出突然,但车上人员并无大碍。出事后,邱先生急忙停靠车辆,并对现场进行拍摄记录。

邱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出事地点附近有服务区标识牌,断在路面的线缆目测有几厘米粗细,而从高速路上方通过的线缆目测距离路面6米以上。

“我们的车头高度3米,车辆装叶片后是3.9米左右,如果不是电线下垂,不可能挂到。”邱先生说,车辆损失不是很大,但第二辆车上叶片的降噪刺被大量损坏,而这些部件价值不菲,“估计共有十来万的损失。”

邱先生说,事发后,包括交警、服务区、电力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曾到现场进行查看处置。

谁该负责

事主追责一天不知道该由谁负责

意外受到了损失,究竟该找谁负责?邱先生开始了艰难的追责之路。

邱先生说,负责处理此事的当地交警让他联系路政,要路政确认这个东西究竟是因为啥掉下来的。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只能是车和车、车与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而这是车与路之间的问题,如果车主想走自己的保险,交警部门可以开具事故证明,仅能说他撞到了障碍物。

邱先生表示车上拉的货物走不了保险,交警告诉他或许是第二部车上的叶片先挂了电线才导致第三部车被挂。邱先生解释了自己所拉的货物高度远低于高压线的高度后,这位交警表示,他们对此进行调查,需要路政公司给他们这个东西是因为啥下来的,这是路政公司的职责范围,在此基础上,警方才能进一步调查。

“这个跟我们路上没有关系,你应该找服务区。”邱先生找到路政部门时,一位工作人员给他这样说,“线缆属于供电局,位置又属于服务区,这就导致具体职责不太明确。”对方同时表示目前还处在调查阶段,至于监控能不能查到究竟是哪台车挂坏的电线,都需要一个过程,“也有可能是服务区修理树的时候树枝挂到了,也有可能是其他车辆挂到的”。

邱先生称,路政工作人员表示,“肇事”的电线并非他们安装,而他们的线路都埋在地下,在路上出了事故就应该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产权归谁,谁负责。

邱先生将此事反映到12345,不久后供电局工作人员首先表示此事已报案,等待警方的调查。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产权属于服务区,是服务区架设的,“虽然用我们的电,但产权不是我们的,我们只是代维护的单位,只有监管的义务。”

这位工作人员称,既然已经报警了,就让交警队想办法来沟通此事。随后,该工作人员还建议邱先生再拨打12345反映此事,让服务区的上级部门去找供电部门就产权权属问题进行交涉。

就此,邱先生又联系到了榆林南服务区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高压线出的问题,就应该找电力部门,“使用归我们使用,但电缆的事出了问题应该找电力局。”

邱先生表示,经过一天交涉,他还是没搞清这个责任究竟该谁负?

记者核实

服务区、电力部门均称“肇事线缆”归对方所有,不知道怎么掉下来的

这个“肇事”的高压线产权究竟归谁?邱先生的损失该谁负责?5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这几家单位。

交警:正在调查,还在确定物权归属

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涉事电线的归属问题确认并不难,谁上户谁管理,主要是确认日常的维修和养护究竟怎么搞,高压线还是专线,公共区域的用电肯定是供电公司的,“这些目前都在了解,已经联系了当事车主,让他尽快过来进一步了解情况。”

这位民警介绍,过路车辆都没有涉事车辆那么高,为什么第一辆车过去了,后面车挂住了,这都要再具体了解。他们咨询专业人士,认为车辆经过会有风阻,巨大的叶片在颠簸时也会有一定的上下幅度,也可能挂住电线,“我们也要上会,看能否确定责任。”

服务区:电线不可能突然无缘无故掉下来

榆林南服务区一名负责人表示,出事时他在外出差,回去后与供电部门与交警部门都进行了沟通,一致认为,已架设了十几年又经常维护的电线不可能突然无缘无故掉下来挂住车辆,肯定是有外力造成的。

“我事后看过相关监控,可以看到他们过去,但看不到线怎么掉下来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肇事电线距离路面有5米多高,而涉事车辆所拉叶片最高位置有4.2米,车辆行驶中很可能上下摆动,“但没有证据证明是谁挂的。”

对于电线的权属问题,他明确表示,电肯定是服务区用,但高压部分不归服务区管,归电力局维护,“变电箱以内是我们管,但这段属于高压线到我们变电箱的那段,是归电力管的。”这位负责人称,事发后服务区的供电曾中断,电力部门紧急进行了现场处置,发现电线杆都被挂斜了,“我们也报了警,希望尽快确定责任归属。”

电力部门:电缆产权毋庸置疑属于服务区

“产权属于服务区,我们也有产权分界点的。”针对服务区的说法,电力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进行了否定,并再度重申:产权肯定属于服务区,这是毋庸置疑,有文件确认的。

他表示,该条线是服务区建设时拉的专线,电力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比如线路有故障了,电力部门会提醒服务区,服务区做不做是他们的事情,“但出了问题,我们电力部门是没有责任的。”

这位工作人员明确,涉事线缆距离地面有6.5米,他们无法理解,这么大距离,究竟怎样的车辆能挂到电线,“现在就是不知道线是怎样下来的,现在谁都不知道是咋回事。”

律师说法

产权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需担责

高速公路负有查明事实、保障安全义务

“该起事件涉及众多责任主体,关键在于明晰电线的产权归属、使用者和维护者。”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建议,邱先生可与交警部门联系,由交警出面,组织一个服务区、路政、电力等部门的多方会谈,以确定责任主体和赔偿事宜,防止部门之间出现推诿现象。

付建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即责任主体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高速公司、电力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对电线负有管理义务的人员或机构,都应当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付建分析称,另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该起事件中,当事人驾车进入高速公路就已经和高速公司达成了一个合同,高速公司作为收益人,就应当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承担义务,及时发现并清除安全隐患,高速公司负有查明事实、保障安全的义务,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何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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