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南财快讯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所持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新达盟)约162亿元股权已于3月25日解冻,执行法院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此前,天眼查信息显示,万达商管所持有的大连新达盟约162.06亿元股权被冻结,执行法院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冻结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
进一步探究可发现,该次股权冻结的相关案件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中,原告为中国民生银行扬州分行,四名被告分别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泰州海陵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该案将于4月18日上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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