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才因为翻唱《诺言》而走红,而且也开通打赏功能,纯属是商业行为不能简单定义为娱乐,应该把收益平分给原创作者。
都说“人红是非多”。近日,郭有才把山东菏泽彻彻底底的带火了后,自己因为翻唱歌曲带来千万收益,打赏赚钱了就要分享,要追回郭有才直播的所有利润!
5月23日,歌曲《诺言》作词人丁晓雯在媒体采访中称,很多网红翻唱歌曲一般不会事先得到授权,但她认为郭有才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且开通付费打赏的功能,应该将利润合理分配给歌曲创作人。
《诺言》再度翻红,让这首30年前的老歌再次受到了关注。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网络歌手,凭借着对《诺言》的别具一格的演绎,竟然一夜之间成为了大咖。到底该不该付费,在网上也引起大家热议!
有人说这不涉嫌侵权,出于娱乐,普通人唱着玩,肯定不侵权,但是,像郭有才这种情况,靠诺言走红,又受了上千万的打赏,肯定侵权了,只是怎么分是个事,如何界定是个问题!而且一旦开头,后面其它主播如何生存也是个问题。在过去,艺人的成功往往依赖于传统的媒体和经纪公司,而今天,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如何维护自已正当权益也迫在眉睫。
本来宣布停播几天的郭有才并没有停播,而是继续直播,但他直播间已经有一个很大变化,他竟然关闭了打赏功能,变成一个纯唱歌直播的直播间,也行是意识到自己如果继续爆红,肯定遭人妒忌。
以前引起非议就是巨额打赏问题,现在人家不要打赏,就没有不良引导。至于收入问题,名气已经打出去,未来直播带货,或者跟大衣哥一样参加一些商演,只要有“名气”赚钱那是分分钟钟的事。
目前,郭有才第一首个人单曲《人生如戏》他表示这首单曲不仅是一段旋律,更是自己多年来心路历程的写成,是他多年写写画画的总结,既是对粉丝们的鼓励也是对自己的鼓励。网友纷纷点赞:这首单曲仿佛是为郭有才量身打造。
在青春的奔跑中,你如同迎面而来的璀璨星光。昔日默默许下的愿望,今朝终于成真。不得不佩服,郭有才的才华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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