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从十几年开始进入大发展时代,新型战舰不断“小步快跑”最终“下饺子”,目前主力水面战舰数量已经超过美国海军,当然总吨位还不如,但是我们在高速发展,这种趋势已经引起了美国的极大忧虑。近日《亚洲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根据美国政府问责局GAO的最新报告,认为美国海军造舰速度太慢、技术太过时,无法与中国激增的舰队匹敌。
根据美国海军去年发布的评估结果,中国的造船能力是美国的232倍,因此美国根本别想在造舰速度上赶上中国,但美国当前的造舰能力并没有被充分利用。报告称尽管美国的造船厂仍有空余船台,但只有不到40%的美国海军舰艇按时完成了维修,大部分舰艇无法按时完成维修和保养。为此美国海军启动了“造船厂基础设施优化计划”以提高造船厂的干船坞、建造设施和设备的质量,但无法做到全面的成本和进度估算;其次,美国海军的技术报告称,美国海军的舰艇设计流程导致设计速度较慢,成本、进度和性能都不可预测。除了官僚主义的拖延和过时的设计流程,美国海军在现代设计技术方面也落后了。目前欧洲造船企业普遍采用的新型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和流程,在美国海军和美国造船企业中还未普遍采用。
这些问题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美国海军的“星座”级护卫舰可能会延期三年交付,从计划中的2026年服役推迟到2029交付。要知道“星座”级护卫舰从任何方面来看都比中国海军的052D型驱逐舰要简单。我们很多网友都感到奇怪,曾经占全球造船业产量一半以上,在二战时一年下水2000多万吨民船和军舰,建造所谓“自由轮”的速度比德国潜艇“狼群”击沉速度都快的美国造船业,是怎么沦落至此的?
这件事说来话长。美国学术界一般认为,美国国会在1920年通过的《琼斯法案》,也称“海运商业法案”,是美国造船业衰落的根源之一。该法案规定在美国境内航线运营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制造,这个法案完全抛弃了所谓“自由经济”规律,放弃了产业链优化,导致美国的造船厂、航运公司和水手队伍在贸易保护政策之下,竞争力越来越差,成本越来越高。但美国政府在二战期间对造船业的巨大投入掩盖了美国造船业竞争力十分低下的事实,这个事实在二战之后、美国的军费开支大幅下降之后就露馅了,随着日本韩国和一些欧洲国家造船业的崛起,美国造船业开始缓慢地衰落,冷战期间同苏联的造舰竞赛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美国的造船业。美国总统里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取消了对美国造船业的补贴,被认为是美国造船业“跳崖”的开始。经过三十多年的演变,现在美国造船业除了造军舰以外,商业造船量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美国智库总结的影响美国海军造舰的法案)
那为什么美国海军不委托仍然具备较高竞争力的日本和韩国造船业建造军舰呢?这是因为美国在历史上通过了一系列法案,要求美国军队和安全部门采购装备必须倾向于美国本土制造的产品,包括1933年通过的《购买美国货法案》、1941年通过的《贝里修正案》、2009年通过的《基塞尔修正案》等。而对美国海军造舰影响最大的是两个法案:一个是作为1965年《国防拨款法》一部分通过的《托尔勒森修正案》,禁止美国的军费被用于在外国造船厂建造船体的“主要部件”;另一个是作为1968年《国防拨款法》一部分通过的《伯恩斯修正案》,禁止美国的军费被用于在美国本土以外的造船厂建造任何美国武装部队的船只,包括美国海军、陆军、海岸警卫队的任何船只、上层建筑或任何“主要部件”。这些法案至今仍然全部有效,美国海军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能任由美国国内几大军火制造商“痛宰”。
不过,美国的这些法案并没有禁止美国海军在国外的造船厂进行保养和维修。这就让饱受国内造船业产能困境的美国海军“灵机一动”,似乎找到了救命稻草。美国海军早就在日本修船了,去年还与印度签署了合同,某些不太重要的运输船,将在印度的造船厂进行维修工作,敢让印度人修船,不得不说美国海军的胆子真大。
当然这也没什么用,在中国造船业的绝对优势面前,美国海军的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解放军海军的实力必然会很快赶上并超过美国海军,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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