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周之锋集资诈骗案,对周之锋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天眼查信息显示,周之锋持有上海咏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2021年,上海咏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中国基金业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同时,周之锋还是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据了解,钢钢网曾经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被摘牌。由钢钢网全资控股的莱芜汇票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辉飘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样由周之锋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该公司在2022年5月15日被吊销。此外,周之锋及他旗下的多家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股份冻结。
上海一中院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之锋系上海咏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福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于2017年受让莱芜汇票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票栈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咏福公司推出福盈1号、福盈2号等基金产品,并设立线下门店,采用虚假宣传、虚构资金用途等方式,以投资汇票栈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为名,承诺6.5%-13%的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截至2020年1月,共向4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33亿余元,造成200余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1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周之锋作为咏福公司、汇票栈公司实际控制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周之锋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的一篇著名广告文《咏福投资,票据市场潜行的巨鳄》这样形容咏福投资:最早涉及票据市场的金融公司;最早拥有打通交易闭环的电票交易系统-汇票栈;最大的票据交易平台-汇票栈;上海咏福投资是一家由上市公司股东发起的投资管理公司。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指的就是钢钢网,钢钢网之前是新三板的挂牌企业,2017年从新三板摘牌。
2015年,钢钢网还发布公告,拟以每股4.91元认购首钢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拟认购金额不低于20亿元且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虽然这事最终因首钢股份撤回定增材料未果,但是难免令人遐想:一个原本自身净资产数百万的平台,自筹资金从哪里来?一直到2017年10月从新三板摘牌,也没等到钢钢网2016年的财报来回答这个问题。
信息参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基金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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