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约定某些合伙人只享有分红的权利,而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同样,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只享有分红权,而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种情况下,分红通常是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来确定的。
但这样会有一个问题,比如入股几年一直没有分红,问就是公司亏损分不了。这种情况下你就是知道他骗你了也没有证据,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行使好自己的股东知情权!
我们能拿到分红,首先得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收益情况,才能知道自己能不能分能分多少。而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明明具备股东知情权的资格,却不善使用。
《公司法》明确规定,作为股东,我们是有权利主张查阅并且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划重点,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是最关键的。
但这里注意,一定要书面申请向公司说明你查阅的目的,要求公司提供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的申请,留下证据。
那这里就引申出来一个问题,如果公司拒绝告知怎么办?
起诉!
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材料也不配合查阅那就留下证据再起诉处理。
在法律层面上,如果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分配利润,股东或合伙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返还未分配的利润、支付利息和赔偿损失等。
此外,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配利润,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并可能受到不良信用记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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