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冀股汇金股份“触雷”了,而且,从5月14日起将被“ST”。 5月12日晚间,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金股份”)连发两条公告,要点分别如下:
1、5月10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2021年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对这两件事,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200万元。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根据 4月30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汇金股份”变更为“ST汇金”,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
本来,2022年-2023年汇金股份连亏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82亿元和-2.48亿元,按照之前“连续两年亏损ST、连续三年亏损退市”的这一退市条件,汇金股份是要被“ST”的,好不容易,监管部门修改了退市条件,不用再为年报亏损的事发愁。
可是,又偏偏撞上了修改后的新规则,还是没能逃出被“ST”的命运。《处罚书》中所指两件事,都是触碰底线的事情,纯属自找麻烦,怨不得谁。 汇金股份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金融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与服务商。成立于2005年3月21日,注册资本52894.34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韩春丽。 邯郸市建投集团为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 汇金股份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368.SZ,截至2024年5月10日股市收盘,股价为4.73元/股,总市值为25.02亿元。 截至目前,汇金股份直接对外投资企业12家,其中控股企业9家,参股企业3家。
2024年4月27日,汇金股份发布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24亿元,同比下降3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元,同比增长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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