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应该是属于大神级别的上市公司实控人,三大违规不仅一样不落,还把每一样都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上市公司*ST中利及其实控人王柏兴的立案调查结果,一共三大罪状。
第一,财务造假96亿。
2016年-2020年的5年时间里,王柏兴与外人合伙导演了一出自循环大戏,凭空编出了80亿营收、16亿利润,手段相当粗暴。
在造假的这5年里,虚增的利润几乎完全左右了上市公司的盈亏,人家赚钱靠实力和努力,王柏兴赚钱则全靠“演技”。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每一年虚增的利润额占比都超过100%以上,甚至超过200%。
灰鸽依稀记得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有这样的描述:
“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应予立案追诉。”
王柏兴造假的数字超过了这个标准3 -7倍,灰鸽不禁为他捏把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会不会只是个预热,后面还有更大的动作。
第二,占用109亿。
所谓占用,官方的文字描述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实说得通俗点就是把上市公司的钱划拉出来,花到实控人控制的关联公司身上。
当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是可以合法的,就看划拉的方式,如果你正大光明的借用,先披露、后拿钱,然后按时付息、按时归还,那就是合法的,反之,就是违规。
王柏兴显然是属于“反之”的一类,虽然也披露了,但是却“偷工减料”,2020、2021年明明占用了60多亿,公告只披露了40多亿,硬生生抹掉了20亿。
而2018、2019年则干脆不披露,占用了40多亿,对外却只字不提。
最关键的是,就算你悄悄地用了,悄悄地还回来也行啊,但王老板占用的有一部分资金一去不复返。
截止2023年12月底,王柏兴及其关联方还有17亿的占用资金没有还。
第三,违规担保30亿。
担保指的当然是对外担保,也就是别人向银行借钱,上市公司*ST中利集团作为担保,如果别人还不上,*ST中利就会成为债务承担者。
值得一提的是,*ST中利担保的对象还有王柏兴旗下的公司。
其实,担保与占用资金一样,也有合法的操作方式,那就是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然后对外披露,而*ST中利这些动作一个都没做。
按常理,不敢告诉别人的东西一定是见不得光的东西,可见这30亿担保的背后,不知隐藏着多少“感人”的故事。
三大罪状,涉案235亿,实在是太疯狂了,王老板的眼里还有王法吗?
当然,证监会的行政大棒也不轻,王柏兴被罚款1500万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只是,这场正义的宣判来得晚了一点,王柏兴已经套现溜了。
历史公告显示,王柏兴2017年把个人直接持有的4000多万股转让给了自己控股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中虽然说的是同一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王柏兴的持股比例没有变化,但实际上王柏兴是套现了。
有限责任公司的钱是不能揣到个人兜里的,王柏兴把股权卖给有限责任公司,是收到了5亿现金的,是实实在在的落袋为安。
这之后的王柏兴虽然没有主动的套现记录,但被动减持一直都没有停过,都是因个人债务导致股权被司法拍卖或者直接抵债。
用股权抵债,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套现,据不完全统计,王柏兴被司法处置的股权至少抵了8亿的个人债务。
加上前面的5亿,也就是说,王柏兴至少套现了13亿,相比之下,1500万的罚款就显得弱小了许多。
至于禁入证券市场,*ST中利目前正在被申请破产重整,已经可以说即将不属于王柏兴了,上市公司都没了,还进证券市场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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