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食品及药品管理权力机关近日发布消息,所有带有品牌的瓶装水和食用油生产商,必须办理并获取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认证证书,这是申办营业执照的必要前提。
这一要求是基于缅甸国家食品法第38(B)条例所赋予的权力,缅甸食品与药品管理权力机关已于3月4日正式发布了1/2024号命令。
根据该命令,所有属于管制食品范畴的产品,无论是带有品牌的食用油还是瓶装水,生产商都需从命令发布之日起,向FDA申请食品生产认证证书。只有在获得这一证书后,方可向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获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认证证书的生产商,也必须在4月1日前向FDA提交生产认证证书的申请。
一旦获得FDA认证证书,生产商需将其提交给负责发放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和组织。至于营业执照的延期和办理新执照的相关事宜,则需遵循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的具体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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