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牡丹江市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以下新增的15处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点位予以公示。
林卫街新华路至民安路之间
文化街西林路至师院门前之间
北安小二路康佳街至祥轮街之间
通乡街明月路至兴平路之间(西向东)
通乡街明月路至兴平路之间(东向西)
东海林街广场东路交叉口
东海林街广场东路西20米
新荣街广场东路南130米
新荣街广场西路南50米
东海林街广场西路交叉口
东海林街广场西路交叉口东50米
平安街阳明三路至阳明一路之间(西向东)
平安街阳明一路至阳明三路之间(东向西)
光华街富江路至恒丰路之间(南北两侧)
平安街西一条路至太平路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13日
停车问题是现在城市普遍需要面对的难题。随着汽车保有量增加,停车位供不应求,违法停车情况屡禁不止,给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带来极坏的影响。交警部门提示,以下十种停车行为属于违停,各位司机朋友要注意了。
十种停车行为属于违停
在道路上设置的禁停标志,如果是一个红圈内蓝底红叉的图案,则表示该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如果是一个红圈内一道斜杠的图案,则表示该路段禁止机动车长时停放,但可以临时停放,通常这个标志会设立在学校、医院等附近。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禁止停车的道路,可设置禁止停车线和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线为单黄实线。单黄实线施划在道路中间则是禁止车辆跨越,当单黄实线被施划在道路一侧边缘上时,其身份便转变为禁止停车标线。
有些驾驶人随意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认为非机动车和行人体积小、速度慢,可以绕过自己的车辆,没有影响到其通行,实际这是对非机动车、行人路权的侵犯。
车位是规划整齐的用来专门停车的位置。但是有些驾驶人经常停歪或压线,有时一不小心就占了两个车位。如果刚巧有车主经过,看到这个车位,却发现被旁边的车挤占了位置,根本不够停。即使将车停进去也开不了车门,这显然是一种侵占停车资源的不道德行为。
顺向停车是指车头必须按照道路行进方向指示或车位箭头指向停放。但部分驾驶人为省去倒车环节,看到个泊位就直接开进去,管他顺向不顺向,这显然是对周边整齐规范停车环境的一种破坏。
除禁停标志和黄实线外,还有一些“隐形的禁停标志”,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例如有人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处被交警处罚,则认为车辆所停之处无禁停标志,也无禁停标线,交警处罚没有依据。其实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距离路口50米之内、公交站台、加油站、消防设施前后30米之内均禁止停车。
盲道是为了保障盲人安全出行、降低障碍物的干扰而专门设置的特殊道路。它是帮助盲人正常行走的一双明亮眼睛。占用盲道停车是方便了自己,却给盲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很可能造成他们迷路或撞到障碍物受伤。
路边石,就是老百姓俗称的“马路牙子”。它是在路面上区分车行道、人行道、绿地、隔离带和道路其他部分的界线,起到保障行人、车辆交通安全和保证路面边缘整齐的作用。有些驾驶人自认为车辆底盘高,就骑压边石停车,这种行为不仅有碍观瞻,也影响行人或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车辆在路口停放严重阻碍他人车辆通行。如果把车停在十字路口或是丁字路口的话,很可能造成他人转弯的空间不足,从而造成刮擦事故。另外,路口违停会遮挡右转弯车辆驾驶人的视线,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一些驾驶人在路内泊位停车或道路临时停车时,偏偏不按道路行驶方向停车,过程中势必因逆向行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倒车出来时又要经过调头或二次逆行的过程,再次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影响他人出行。此外,个别驾驶人见路内泊位已满,为图个人方便,随意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中间,甚至停到中央隔离设施两侧,此种现象在夜间小区周边道路表现的犹为突出,这种行为导致后方车辆必须变道通过,降低通行通行效率,且易引发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在路边停车要注意路段是否设置有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间停车这些标志牌,如果你随意停车是要面临处罚的,同时你需要长时间停车的,可以找到允许停车的地方停放,这才是避免违章停车最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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