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各位友友介绍的北洋大臣与南洋大臣,相信大家之前也都听过,并不陌生。无论北洋还是南洋,一个洋字说明了这两个职务都与晚清时期与西方列强的洋人通商有关,与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有关。
北洋大臣初名为三口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隶属于咸丰时期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来,三口通商大臣遭到裁撤,改由直隶总督兼管,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者北洋大臣。北洋大臣管理直隶、山东、奉天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
南洋大臣与北洋大臣一南一北遥相呼应,职位性质相似,只是二者所管辖的区域不同。清朝道光年间,中英签署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开设五口通商,即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并设置钦差大臣,主要负责外交和五口通商事务,由两江总督兼任。咸丰年间,五口通商大臣改称南洋大臣,之后长期由两江总督兼任,官署设在南京。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打上了那个特殊时期烙印。而且二者带有很鲜明的外交属性,负责的事务也基本上是通商、外交、贸易等事务。
历史上担任过北洋大臣的比较著名的官员有李鸿章、荣禄、袁世凯,基本上也是直隶总督兼任;而担任过南洋大臣的比较著名的官员有沈葆桢、左宗棠、张之洞等,照例由两江总督兼任。
自1870年,李鸿章调任直隶总督,此后在直隶总督任上兼任北洋大臣长达28年之久,在负责外交、通商等事务的同时,兴办北洋海陆军,并在北方兼长江流域筹办轮船、电报、煤铁、纺织等企业,于是北洋大臣地位、权力水涨船高,势力开始远远超过本来地位与之对等的南洋大臣,而南洋大臣的存在感变得越来越低。
由于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都属于兼职性质,兼任该职务的官员本身有自己的主要职务,比如说大学士、总督等等,因此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是没有具体的品级的,但其重要性确实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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