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联合黄浦区委网信办,开展“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主题日活动。
活动现场,黄浦区检察院、黄浦公安分局、黄浦区委网信办签订了《关于加强区域网络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黄浦区检察院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
构建“3+7”网络协同治理机制
根据前述工作机制,黄浦区检察院、黄浦公安分局、黄浦区委网信办将发挥各自职能,聚焦广大群众、互联网企业等社会主体对清朗空间的切实需求,围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整治不良营销、杜绝网络水军诋毁、惩治电信网络犯罪等重点工作,从数据共享、风险监测、线索移送、技术赋能、法治宣传等多方面,深入规划各方合作战略,畅通网络治理行刑衔接渠道,共同强化对区域内企业法治服务保障。
工作机制还明确了会签各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书面通报、派员设立工作室等形式,实时互通网络空间最新动态、第一时间移送案件线索,跨前一步阻断伤害、预防犯罪等,对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将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黄浦区内七家重点互联网企业签署了《黄浦区互联网企业合规经营倡议书》,就优化合规组织架构、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完善合规风险应对措施、融入合规监督管理体系、塑造企业合规文化六大方面达成共识。
黄浦区方面表示,接下来将以“3+7”模式,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
建立监督模型,发现隔空猥亵线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黄浦区检察院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隔空猥亵儿童案。
该案中,2021年8月,姚某使用化名通过某网络平台与女童乐乐(化名)相识,聊天中得知乐乐10岁,系农村留守儿童,仍多次引诱乐乐拍摄、发送裸照等不雅照片供其观看。2022年9月,该网络平台通过与黄浦区检察院合作建立的“互联网企业依法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预警监督模型”发现相关线索并报告检察机关,本案遂案发。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于2023年3月14日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三年。
此案案发前,针对利用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黄浦区检察院主动走访辖区某网络平台,于2022年8月合作开发“互联网企业依法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预警监督模型”。该模型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性侵害违法犯罪关键词库,梳理出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的线索推送至检察机关。
由此,接到本案线索推送后,检察机关研判认为男子姚某涉嫌猥亵儿童犯罪,遂协同公安机关锁定作案人员姚某,并引导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网络取证、落实异地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严惩刑事犯罪。
分级分类处置,压实平台责任
同时,为实现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的精准识别、快速反应、分类处理,黄浦区检察院会同网信、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梳理总结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办案经验,细列39项风险点,区分“侵害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类网络信息,建立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平台自治的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信息,由平台专人核查后推送至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视情采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措施;对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由平台拦截、删帖、隔离,对发布信息的用户采取“警告-禁言-封号-禁封设备”等梯度处罚措施,并向网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对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由平台增设“不适宜未成年人阅看”等特别提示,并对未成年用户采取针对性过滤措施。
自模型运行以来,该平台已拦截、下架涉未成年人有害和不良信息2.5万余条,封禁违规账号300余个,隔离较高危风险用户70万余名,向全国各地职能部门移送涉案线索115条。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的“清朗浦江·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黄浦区检察院发现,前述涉案平台虽然能够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关键字库,将文身推介内容作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进行识别,但未采取有效的提示、过滤措施,仍有数名未成年人阅看后至相关门店购买文身服务。
检察院遂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磋商职能,推动网信部门约谈该平台,督促其组建未成年人信息处置团队,开辟涉未成年人信息治理公告专区,通过AI识别+人工核查的双向生态引导方式,对此类信息自动贴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492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