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偏偏有人不走正道,竟利用职务便利将“黑手”伸进自己的公司。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职务侵占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张某来到一家食品连锁公司Y公司工作,年轻有为,短短3年便成为了公司的O2O主管,负责公司在外卖平台M公司等第三方外卖平台上的运营管理、产品定价、售后服务等工作,具有拆、并、管公司线上门店的权限。2022年7月,张某发现公司运营有漏洞,公司旗下部分线上加盟店铺倒闭后,有部分资金还滞留在店铺的账户上。张某作为运营主管,便一一打电话让店铺老板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但总会碰到一些店铺老板电话不通或者空号的情况。时间一长,这些店铺账户上的钱就无人问津。于是张某心生贪念,想把这些钱占为己有,用于自己结婚买房。
张某首先是梳理闭店两年以上、账户留存余额且店铺预留手机无人接听的加盟店,通过其控制的管理员账号修改加盟店铺预留手机号码,变更为自己的手机号;然后伪造公司授权书向外卖平台M公司申请将上述店铺结算方式变更为总店连锁结算。由于授权书需要公司盖章,张某便将伪造的授权书夹在一些正规文件中一并申请用印;由于系统不支持店铺绑定员工的银行卡,张某将其表姐许某作为加盟商铺指定收款人。最后,张某将伪造的授权书、表姐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上传到外卖平台M公司审核通过后,成功将加盟店铺的余额资金全部提现到其表姐账户,再转到其个人账户。
2023年1月,外卖平台M公司通过内部排查,发现合作商户Y公司将在平台上闭店许久的32家门店变更了商户结算信息,并将商铺账户余款悉数提取,资金流向可疑,疑似被盗,遂报警。
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22年9月至案发,张某利用Y公司在外卖平台M公司的管理员账号的管理权限,通过修改旗下门店绑定的手机号码、变更门店结算为总店连锁结算并更改提现银行卡号的方式,将Y公司旗下32家门店在外卖平台M公司账户内的资金提现至表姐许某的银行卡内。至案发,张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多次窃取公司账户内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案发后,张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这类员工“监守自盗”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企业在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该案判决后,宝山区检察院针对Y公司在内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2024年3月27日,Y公司回函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加盟网店的管理制度,规范公章用印审核制度,并定期开展员工法律和纪律培训,健全内部监察制度和贪腐预防机制。
检察官提醒,小欲不可纵,小利不可贪。在工作岗位上,人人都应当坚守职业道德,做到恪尽职守,莫因一时贪念,毁了自身大好前程。
新民晚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王韵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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