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1日电据新疆证监局网站5月11日消息,新疆证监局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浩源”)、周举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新疆证监局表示,2021年8月2日,该局向ST浩源和控股股东周举东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新疆证监局调查查明,ST浩源及子公司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累计向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阿克苏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3710万元,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根据ST浩源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38.2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9%。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浩源、周举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新疆证监局表示,请ST浩源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出现新的资金占用情况;周举东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新疆浩源的资金。ST浩源、周举东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2023年年报显示,周举东现任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9月起),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5月起),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2月起),新疆浩源天樽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起),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8月起)。曾任ST浩源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10年9月至2020年4月)。
公开资料显示,ST浩源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
业绩方面,ST浩源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同比增加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1.85万元,同比减少0.75%。(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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