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就自来水价格调整举行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引起关注。先行一步完成听证程序的湖北襄阳襄州区等地,已经宣布了水价上涨方案。
5月8日,安徽铜陵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铜陵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将于5月23日下午3点,在市住建局(淮河大道中段612号)第四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内容为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
公告表示,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保证城市供水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拟提出以下两个方案:
方案一:
1.基本水价(含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由1.36元/立方米上调至1.5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2.04元/立方米上调至2.3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由2.72元/立方米上调至4.68元/立方米。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参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同幅度上调0.2元/立方米,由1.43元/立方米上调至1.63元/立方米,暂不执行阶梯水价。
2.阶梯水量:阶梯水量分为三级,一级用水量由每户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调至12立方米及以下,二级用水量由每户每月15—25立方米(含)调至12—25立方米(含),三级用水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
3.水资源费调整为价外列示,调整前基本水价包含水资源费,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后基本水价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方案二:
1.基本水价(含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由1.36元/立方米上调至1.6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2.04元/立方米上调至2.4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由2.72元/立方米上调至4.80元/立方米。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参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同幅度上调0.24元/立方米,由1.43元/立方米上调至1.67元/立方米,暂不执行阶梯水价。
2.阶梯水量:阶梯水量分为三级,一级用水量每户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二级用水量每户每月15—25立方米(含),三级用水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
3.水资源费调整为价外列示,调整前基本水价包含水资源费,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后基本水价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告明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45号令《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供水成本为1.65元/立方米。
对于听证会参加人员,上述公告介绍: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8名,经营者参加人2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
2名经营者参加人是:余银方(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森(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分别是:石义海(铜陵学院副教授)、唐科(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另外,今年4月9日,有网民在铜陵市发改委网站向领导信箱留言:近期铜陵召开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本人联系市发改委电话(5833260)咨询听证会报名事宜,但工作人员告知郊区周潭镇属于枞阳县用水范围,不在听证会参与范围内,认为不合理。
对此,铜陵市发改委回复:铜陵市拟调整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覆盖范围的居民自来水价格,已于4月1日发布水价调整听证会第1号公告,接受消费者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的居住地需在相应范围内,报名日期截止后,随机选择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前,将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参加条件的报名者。您居住在郊区周潭镇,不属于铜陵首创水务公司的消费者,不符合参加人条件,因此,您在电话咨询报名问题时,工作人员建议不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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