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明杰 青岛报道 通讯员 姜敏
近期,青岛市卫生健康委依法查处数起医师使用假《培训证明》变更执业范围并从事相关诊疗活动的案件。这几起案件中,相关涉案医师未经过正规的专业学习和培训考核,通过非法手段获批变更执业范围,“摇身一变”以“新”的专业在医疗机构内执业,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对此,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均予以严厉打击。那么,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条件,是否可以采取网络代办等方式呢?
一、变更执业范围须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两种变更执业范围的途径。一是取得相关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的;二是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累计两年的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截至目前,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省内培训机构有4家,分别是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和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二、网络代办变更执业范围属于违法
按照现有规定参加两年的培训进修,无疑会对医师的工作、生活和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个别医师“自作聪明”,通过网络媒体、购物平台等购买“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加”的服务,在短时间内完成变更执业范围的手续。这种变更方式看似便捷,实则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三、使用假证变更专业必须严肃查处
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因此,使用非法手段获批变更的执业范围无效,医师从事该专业的诊疗活动将被认定为“超范围执业”,按照《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3万元、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且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相关医疗机构若使用此类医师则按照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将予以1万—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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