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商品,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经营烟草制品。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不仅无证经营还非法制售假烟牟利,以致走上犯罪道路。近日,安庆宜秀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无证制售假烟的案件。
2023年2月,夏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小盒单包“黄金叶”“和天下”以及卷烟外包装条盒、封口机等制假原辅材料,雇用吴某某等人对卷烟原辅材料自行生产包装,之后以每条300元左右的单价销售给曹某某等人。曹某某等人作为中间商,在江西、安徽、浙江、江苏、湖北等多个省市,以每条320元、600元、800元不等的价格将伪劣卷烟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取差价。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制假现场查获卷烟500余条以及大量原材料和工具。夏某某涉案金额近60万元,曹某某等人涉案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经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安庆宜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某等十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通讯员宁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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