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措施

央广网2024-05-09 14:06:48  101

央广网呼和浩特5月9日消息(记者刘晓祺)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的多元化需求。

《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页截图)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措施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是针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一政策将极大地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鼓励更多家庭积极生育。

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呼和浩特市户籍家庭,政府将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同时,对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家庭每人每年600元的托育机构照护补贴,鼓励家庭将婴幼儿送入专业机构进行照护。

在降低购房成本方面,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时,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将达到110万元;而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也将达到66万元。

在加大家庭育儿支持方面,政府将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家庭给予更长的产假和育儿假。具体来说,一、二孩家庭将享受“98天+2个月”的产假,三孩家庭则将享受“98天+3个月”的产假。同时,男方也将获得25天的护理假。在子女3周岁以前,每年还将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此外,措施还强调了推进困境儿童照护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将加大对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兜底保障力度,确保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强化家庭婴幼儿照护指导方面,政府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同时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服务质量。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费用也将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以降低其运营成本。

呼和浩特市此次发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措施将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将为广大家庭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选择,进一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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