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必须落实。
5月7日,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缓慢、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工作约谈。
二郎街道针对该小区东景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人员政策不清、台账记录不规范、设施设备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在约谈会上进行逐一通报。该区城市管理局要求相关物业明确解决时间,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同时,物业公司负责人也作表态发言,保证会端正态度,重视垃圾分类的管理,督促保洁员认真工作,确保分类设施设备齐全,人员管理到位,台账记录准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
随后,九龙坡区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解读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了解分类工作的推行背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法律责任。
约谈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要把垃圾分类这项工作长长久久地抓实。
会上强调,一是强化物业主体责任。小区是垃圾分类的前沿阵地,根据《条例》要求物业是责任主体,务必主动落实好分类工作。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执法单位、相关街道要敢于“亮剑”,通过法律约束让物业分类工作形成常态。三是加强垃圾分类政策宣导。要加强物业管理层、保洁员、值桶员的专业培训以及政策指导,同时利用电梯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分类普法宣传。四是强化分类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对小区分类投放点、收集点,接驳点等各个点位进行规范和提档升级,逐渐改善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
“物业企业是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责任单位,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中坚力量。物业管理人员身处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源头区域,若未能及时履职尽责,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必然会出现乱象。”该区分类办负责人说道,“希望通过本次约谈,涉及物业企业按照相关整改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目标,由属地镇街执法大队进行复核。”
物业服务企业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做好分类工作能极大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保证做到“分类垃圾有去处、清洁卫生有维护、宣传发动有力度、监督检查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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