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5月8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因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燃气管线,安徽安建高新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翠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均被罚款6.5万元。此外,因未取得许可施工、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安徽雨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余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相应责任,也被处以罚款。
施工中损坏燃气管线,合肥两公司被罚款13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安建高新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在合肥市气象科技创新园项目维修工程施工中损坏燃气管线。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罚款人民币6.5万元。
经查明,合肥市翠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潜山路(望江西路-长江西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中损坏燃气管线。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认为,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6.5万元。
无证施工、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一私房菜馆被罚款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安徽雨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取得许可施工、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被罚款3万余元。此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相应责任,也因此被罚款。
最新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雨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在未领取客门德私房菜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认为,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1.19万元。
另外,经查明,2023年1月客门德私房菜装饰工程完工后,安徽雨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组织该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该工程投入使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对其罚款人民币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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