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6日电5日晚间,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深交所下发对雪人股份的监管函。
监管函提到,1月29日,雪人股份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盈利4000万元至6000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536.2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汝捷,财务总监许慧宗,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规定。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样由于上述问题,雪人股份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雪人股份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官网显示,雪人股份创建于2000年3月,2011年12月上市,是一家以热能动力技术为核心,精密制造工艺为基础的冷热与新能源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级市场上,截至4月30日收盘,雪人股份总市值48.98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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