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凌晨时分,一辆装载河沙的大货车,故意遮挡车辆号牌,在短时间内还闯了2次红灯。仅过3天,该车就被怀宁交警查获,被依法合并处以罚款6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21分的处罚。
4月27日上午,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成平台查缉办公室民警在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4月27日1时9分至1时11分,一辆装载河沙的大货车,故意遮挡住车前号牌,分别在县城创新路与万胜大道交叉口、兴业路与万胜大道交叉口闯红灯。该车交通违法行为恶劣,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作为重点车辆开展研判,通过将车辆外观形状以及面部明显特征与白天从万胜大道进入县城的大货车进行一一比对,最终成功锁定该车车牌号为皖AF67XX。
4月30日10时许,该大队交管中队经过工作,在县城石牌大道稼先学校附近路段,将该车现场查获并暂扣。经查,该车司机王某,安徽肥西人,车辆挂靠单位为合肥市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据王某陈述,事发当晚,他从太湖县拉河沙回合肥市,为逃避交通违法被查处,使用自动装置将车前号牌翻转过来,在经过信号灯路口遇到红灯时,只要前面没有其它车辆和行人,就有恃无恐地直接通行。
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期本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境内道路经常有大货车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现象,县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综合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从4月30日至5月4日,就对3辆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的大货车进行了严厉查处。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通讯员郑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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