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议会已通过决议,上调俄罗斯石油经该国转运至中国的费用。同时,每年的运输量将从原先的700万吨提升至1000万吨。
该决议对哈萨克斯坦与俄罗斯之间关于石油和天然气等碳氢化合物通过哈萨克斯坦境内运输的协议进行了修订。原协议于2013年12月签署。根据新修订的条款,图伊马兹-鄂木斯克-新西伯利亚(TON)管道段的过境费用将设定为每吨2.1美元,而通过哈萨克斯坦全境的过境费用则为每吨15美元。
据参议员苏因迪克-阿尔达舍夫(Suindik Aldashev)透露,修订后的协议有效期将持续至2034年1月1日。此前,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长阿尔马萨达姆-萨特卡利耶夫(Almasadam Satkaliev)表示,俄罗斯石油公司已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控股的SNPS-Aktobemunaigas公司达成了一项为期10年的协议,计划供应1亿吨石油。
此次协议的延长将确保巴甫洛达尔石化炼油厂能够接收通过鄂木斯克-巴甫洛达尔管道输送的石油。预计哈萨克斯坦将从增加的运输关税中获得高达17亿美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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