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段时间,我们陆续介绍了债券的基础内容,比如债券类型、债券名称、发行方式、信用评级等等。
这些内容都可以在过往的文章中找到。
《2023年全市场债券品种梳理》
《金融科普|债券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
《如何通过债券简称或代码识别债券信息》
《债券市场中的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
《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
《入市银行间债券市场后需要开立的账户》
对于债券的基础内容,我们还差一个小点,就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
了解债券利息支付方式后,可以自行手动计算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虽然现在很多债券软件非常智能,但至少我们可以通过计算过程明白计息规则和原理。
计算债券持有期间利息,主要是明确计息基准这个要素。
计息基准通常有两种,ACT/ACT和ACT/365。
ACT/ACT,表示实际天数/实际天数,计算方式为实际计息天数/一年的实际天数;
ACT/365,表示实际天数/365天,计算方式为实际计息天数/365。
这两种计息基准只有在闰年时才会有区别。
比如今年是闰年,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发行了一支2年期的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为3%,A银行投资了10000万元,并持有了150天。
在ACT/ACT的计息基准方式下,A银行可获利息收入=10000*3%*150/366=122.95万元;
在ACT/365的计息基准方式下,A银行可获利息收入=10000*3%*150/365=123.29万元。
闰年时,采用“ACT/365”计息基准获得的利息会略多于“ACT/ACT”。
这个简单的计算过程中实际隐含了两个要素,债券计息方式以及付息频率。
计息方式分为单利计息和复利计息。通常债券计息方式是单利计息,即到了付息日期后,发行人会将债券利息给到投资人,不计入到下一次计息的本金基数中。
付息频率主要为半年付息一次和每年付息一次。通常长期限的债券会选择半年付息一次,短期限的债券选择每年付息一次。
在单利计息方式下,付息频率并不影响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数额,仅影响投资人何时能够取得利息。
假设A银行于持有一支30年期的地方政府债券1亿元,票面利率为3%,持有1年。
那么,A银行当年持有这支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为1亿元*3%=300万元。
如果是每年付息一次,则A银行于当年年末取得利息收入300万元;
如果是每半年付息一次,则A银行于当年年中和年末各取得利息收入150万元,合计300万元。
除了这些债券要素,还有一个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地方,利率的类型。
利率分为固定利率、累进利率、浮动利率三种类型。
可能这样一说,大家都明白。看起来简单,但重在理解和运用,我们通过一些实际发行的债券去深入看一看。
债券名称: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债券简称:24南京地铁MTN004
债券期限:3.00Y
债券规模:10亿
票面利率:2.35%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
债券“24南京地铁MTN004”的利率类型为固定利率,意味着这支3年期的中期票据始终以2.35%的年化利率计息,固定不变。
债券名称: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债券简称:24青岛黄岛MTN002
债券期限:5.00Y(3+2)
债券规模:5亿
票面利率:2.97%
利率类型:累进利率
债券“24青岛黄岛MTN002”的利率类型为累进利率,相对于固定利率而言,票面利率在债券的存续期内会变动。
怎么变动?我们先理解下累进利率的含义。累进利率是以利率逐年累进的方法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通常后期的利率会比前期利率更高。
我们可以通过债券期限去判断这种利率类型。
“24青岛黄岛MTN002”是一支5年期的债券,但债券期限显示为3+2年,这种“分段”样式的期限,基本上可以判断在第3年末,发行人设置了一个债券的特殊条款。
“24青岛黄岛MTN002”在第3年末设置了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在中期票据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或减一定的基点。
累进利率通常是在原票面利率的基础上提高一定的基点。
大家要知道,投资一支债券,投资人和发行人之间会形成一种合同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中,通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公平的。
既然在第3年末发行人拥有了调整票面利率的票面利率选择权,那么同时也就会赋予投资人一个回售的权利。
在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后,如果不满意这个利率,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中期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问个问题,债券为什么要设置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条款?
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行成功。
通常,投资人不太喜欢期限太长的债券,期限越长,不确定性越大。所以对于期限较长的债券,会在中间时点给予投资人一个回售条款。
那么,在回售时段,如果发行人的现金流压力较大,不希望投资人回售,发行人就可以提高票面利率,给投资人更高的风险溢价。
除了固定利率、累进利率,还有一个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的形式为=基准利率+固定利差。
基准利率一般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7天回购利率。
目前债券市场采用浮动利率的情形较少,主要还是固定利率和累进利率。
好,我们再看一支债券。
债券名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债券简称:24开滦MTN002
债券期限:3.00Y(3+N)
债券规模:5亿
票面利率:3.0%
这支债券的期限,3+N年。
债券期限里有“N”的情形,通常可以判断这是一支永续债券,永续中期票据。
之前,我们在《来说说永续债》专门提过理解永续债要抓住四个核心要素:期限与赎回权、资金用途、利率跳升机制、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通常,企业发行永续债的目的是既能够实现融资,又不增加负债。那么,发行永续债要能够计入所有者权益。
计入权益就需要设置含权来影响会计入账,比如设置企业的赎回权,发行人可以按照赎回条款对本支债券进行赎回。
企业有了赎回权,自主权在企业自身,投资人对这只债券的期限和还本付息均没有任何影响力和把控力,这支债券就可以计入所有者权益。
同样,既然设置了发行人的赎回权利,那么为了保持相对的公平,也要赋予投资人一定的权益。
因此,永续债会同时设置利率跳升机制。即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每3年或每5年,就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提高票面利率。
利率跳升的计算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
其中,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待偿期为3年(或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这个值通常变动不会很大,大致推测下一个3年的票面利率相较前三年提升了3%。
每3年调整一次,债券期限就是3+N年;每5年调整一次,债券期限就是5+N年。
问题来了,永续债的利率类型是哪一类?是累进利率还是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基准利率+固定利差,因为基准利率有升有降,因此浮动利率的变动方向也是有升有降;
而永续债的当期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最重要的是有一个“300bp”的跳升,基本可以判定只有“升”的方向,不符合浮动利率的特征,所以,不是浮动利率。
而累进利率是单纯的票面利率调整,没有基准利率的参考,因此,也不是累进利率。
永续债是固定利率,虽然它的利率会变动,但是是由于“跳升机制”而形成的变动。
在固定的计息期间内,每3年或每5年,在没有发生跳升机制的情形下,永续债计息的票面利率始终不变,因此属于固定利率。
简单了解即可。
好,介绍完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后,最后形成一张较为完整的思维导图。
除了这些债券基础的内容,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债券期限去判断债券的一些特性,比如3年、3+2年、3+N年的区别。
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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