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张子善作为政治贪污犯的主要典型,自50年代初被枪毙后,至今仍在中国的政界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网上多有讨论,说如果按照如今的法律,刘青山、张子善当年犯下的贪污罪,其实还有“缓和”的余地。还有传言说他二人的家属在近几十年来也是非常不忿,甚至频频上访。
2012年4月,《文史精华》刊登一篇名为《刘青山、张子善亲属采访记》。
刘青山的亲弟弟刘恒山,在接受采访时也是吐露心声,谈到他对哥哥被处以死刑的看法……
1951年,全国开展了一场名为“三反五反”的政治运动。顾名思义,“三反五反”就是在全国各地的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贪污、反腐败运动。
1951年11月21日,河北保定召开第三次党代会。会上,天津专区行署副专员李克才情绪激动,他第一个发言揭发了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两人的贪污腐败行为。
河北省委当即决定成立“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担任主任。
当时张子善参加党代会,在会场就被扣押起来。刘青山被派往苏联学习,很快就被带回国内。审查期间,刘青山表现出一副浑不吝的样子,张子善则有些胆怯害怕,情绪处于崩溃的边缘。
经过专案组的详细审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败的细节很快就公之于众。
根据判决书记载,1950年到1951年仅一年时间,刘青山、张子善在治理潮白河、海河等工程中贪污171亿元旧币。
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细节被查实后,接下来就是对这二人进行审判。
由于刘青山和张子善是开国功臣,且当时处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对他二人的贪污腐败尚无明确的刑法条文可依,也无现成的案例可供参考。
专案组当时倾向于判处他们二人死刑,上报时为了留有回旋余地,又在死刑后面加上了“或缓期两年执行”。
后来周总理将此案处理意见报送给毛主席,毛主席详细看完案件汇报后许久不语,周总理于是主动询问:“主席,您的意见如何?”
毛主席这才从嘴里说出两个字:“死刑!”
周总理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说情怎么办?”
毛主席又吐出两个字:“不准。”
1952年2月9日,贪污调查处理委员会办案组组长孙光瑞来到看守所,向刘青山、张子善传达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决定。
询问他们二人还有什么最后的要求,张子山说:“能否上诉?”
刘青山倒是没问上诉的细节,反而说了这么一句:“还是赶紧枪毙我,这样可以教育更多干部。”
随后,孙光瑞向他们二人宣布行刑和善后的具体措施。由于刘青山、张子善都是开国功臣,特事特办,行刑时战士不会打他们的脑袋、由公费购置棺材、亲属不按照反革命家属对待、子女由国家抚养。(张子善无后)
1952年2月10日,两万多名群众参加公审大会,宣判后,刘青山、张子善被立即执行死刑。
刘青山被判处死刑后,他的妻子范勇带着三个儿子艰难生活。当时刘青山的三个儿子都不大,老三刘铁兵才出生几个月。对于刘青山的死讯,妻子范勇隐瞒了三个儿子很久。
父亲出事后,大儿子刘铁骑每天都在墙上画画,他盼望着出差的父亲能早日回家。但纸包不住火,三个孩子很快就知道了父亲是贪污犯,被公开枪毙的消息。
刘青山被枪毙后,河北省委派石家庄市政府人事部门的秘书向范勇和刘恒山传达了省委电话决定,经中央华北局省委领导研究决定:刘青山的长子与次子,从即日起由国家供养,标准高于一般干部低于烈士子女,每人每月15元生活费,三儿子则是由范勇供养。
1954年,范勇与一位姓张的同龄男子结婚。1956年,石家庄取消了刘青山两个孩子的供给。
范勇托人向省委书记林铁反映,后来在林铁的争取下,刘青山两个孩子的供给一直延续到他们长大成人。
另据刘青山的弟弟刘恒山回忆,安国县组织对三个孩子十分关心,经常派人到家来询问孩子的情况,从不歧视。
刘青山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上高中后,每月十五块不够,刘恒山就去找省委,一是要回当年的判决书,二是要求省委增加供给费。判决书后来没有给,但三个孩子的每月供给提到了50元。
1961年底正值困难时期,刘恒山迫于无奈,给石家庄地委写信反映家中生活陷入极大困境。石家庄地委接到信后经研究,很快给刘恒山送来100元钱,刘恒山把这100元都用在三个侄子的身上。
特殊十年时期,刘青山三个儿子的供给一度中断,直到1981年7月,由河北省纪委查明补发1000元寄给了刘恒山。
2011年5月,刘青山的遗孀范勇去世,享年89岁。正是在同一年,刘恒山接受记者采访,谈到了当年的往事。
据刘恒山回忆,当刘青山、张子善得知自己将被处以极刑后,甚至在牢里大吵大闹,要上告中央。时任河北省工会主席李国华前往狱中明确告知二人:“这是毛主席批准要枪毙你们!”
刘青山,张子善听到是毛主席批准的,好半天说不出话。后来刘青山将此事反馈给弟弟刘恒山,嘱咐弟弟不要再去为自己上诉,或者想别的办法。
刘恒山得知此事后,也是好半天说不出话。在他看来,哥哥的确有错,但应该罪不至死。
随着年岁越来越大,也经历了许多沟沟坎坎的刘恒山到了晚年时,终于理解了毛主席为何要亲自下令枪毙刘青山、张子善。
他对采访自己的人直言不讳地说:“主席杀他们二人是对的。不杀就是对贪污犯的姑息,杀了能杀一儆百,树立一个反面典型。”
斯人已逝,关于刘青山、张子善所犯的贪污案还有许多细节未有披露。但不管怎样,他们二人的确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贪污了巨额经费,最终被公审枪毙。
有的错误能被原谅,有的错误则不可被原谅,刘青山、张子善犯的就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只怪自己咎由自取。
有关部门没有为难刘青山、张子善的家人,甚至用公费妥善解决好刘青山三个孩子的生活与学习,也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
参考文献:
[1]《文史精华》2012年第4期,作者:郑亚非
[2]吴义国.新中国“反腐第一刀”大案是什么?[J].湘潮,202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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