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正式落地!4月30日夜间,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同时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两则公告均称,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决定对涉事机构与个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其中,对中信中证合计处以4650万元罚款;没收中信证券违法所得191.07万元,并处以2325万元罚款;没收海通证券违法所得78.94万元,并处以697.5万元罚款。
此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月19日夜间,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相继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对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53.20万元。
对王泽龙与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亿元,其中由王泽龙承担50%即6000万元,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0%即3600万元,中信证券承担15%即1800万元,海通证券承担4.5%即540万元,韩雨辰承担0.5%即60万元。
对洪浩炜与王泽龙、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泽龙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涉同一家上市公司
此前的4月12日晚间,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先后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两家券商被立案均涉及到同一家上市公司--中核钛白,事由则是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
其中,海通证券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中信证券也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公告亦称,同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同一日晚间,涉事上市公司中核钛白亦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先生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王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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