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又有新规定!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税的新政策。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税。
几个需要大家关注的重点:
1、境内上市公司的范围有限制,具体包括: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北交所。
2、适用政策的三种股权激励形式: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股权奖励。很多人可能对于这些概念不理解,可参考下图:
3、递延纳税时间从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
现行股权激励个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是:股票期权是行权时,限制性股票是解禁时,股权奖励是取得时,适用税率为综合所得3%~45%超额累进税率。
很多情况下,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虽然获得了股票,但是股票并没有变成现金,如果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会存在较大的压力。
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递延时间最早是6个月,后来是12个月,现在变成36个月。
这对于接受激励的员工、高管、技术人员是一个重大利好,由于这类奖励很多都是针对科技型创新人员而进行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激发科创人员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4、纳税人离职的,无法继续享受递延纳税优惠,需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5、新政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纳税人在上述期间行权,即可享受新的递延纳税优惠。此外,如果纳税人已在2023年1月1日后行权,但尚未缴纳全部税款的,也可享受36个月的递延纳税政策。
6、股权激励个税计算
一般的股权激励属于个人任职受雇所获得的报酬,所以其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但具体到不同的环节,所涉及的个税情形比较复杂,以股票期权为例,其收益涉及的个税情形参考如下:
另,依据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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