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 雷妍)4月25日到5月1日是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职业健康工作有关情况。从业者在自己的工作当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职业健康伤害?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孙新给出解答。
“职业健康权益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健康权益”,孙新介绍,职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接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的权益。
从业者如何避免受到职业伤害?孙新认为,首先从用人单位就要履行几个职责:一是要履行合同告知,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时,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要明确写明工作场所,这个岗位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以及后果,包括防护设施等保障待遇,这是首先要履行合同告知。第二,要履行警示告知。在工作场所如果存在职业病危害,就要在工作场所及岗位、设备要在明显位置以图形或警示语等形式进行标明,要说明这个工作岗位存在着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以及健康的问题,以及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另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孙新强调,“这里面分几个阶段,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包括发生一些应急事故以后,我们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要开展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离岗时,主要存在一些长期健康损害,应当接受离岗健康检查。”
企业如果存在职业病危害,要定期开展检测和评价,要向劳动者书面告知,在公告栏里告知。孙新指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口罩、护耳塞等。另外,一旦发生了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用人单位有责任组织职业病人进行诊断鉴定,包括后续的治疗康复。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当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果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明显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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