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去世, 真相“下落不明”

闲蛋黄2024-04-23 08:00:00  98

当地时间2024年4月10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因癌症离世,终年76岁。1994年,辛普森被指控杀害前妻和她的男友,引发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审判,被誉为“世纪审判”。尽管法庭最终宣判辛普森无罪,但这一案件给美国司法系统和社会带来了持久的影响。随着辛普森的去世,标志着这个备受争议的案件的一个终结,但也留下了许多不解之谜和社会问题。

轰动世界的世纪悬案

O·J·辛普森1947年7月9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因名字简写OJ而得到“果汁先生”的昵称。辛普森童年时期饱受软骨病的困扰,但他凭借坚强的意志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了一名杰出的橄榄球运动员。在南加州大学时期,他就以出色的表现赢得了海斯曼奖杯,这一成就标志着他运动生涯的起飞。

洛杉矶是一座开放且包容的城市,黑人都以为这里是远离歧视的世外桃源,因此纷纷涌来。可实际上这座城市对于黑人,和美国的其他地方没什么不一样。作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橄榄球新星,辛普森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并在橄榄球运动上崭露头角后被南加州大学录取。辛普森的职业生涯极其辉煌,他在NFL的赛场上创造了无数纪录,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最佳跑卫,成为水牛城比尔队和旧金山49人队当仁不让的核心力量。他的出色表现不仅为他赢得了球迷的喜爱,更使他成为职业橄榄球名人堂的一员。

除了当运动员,辛普森荡娱乐圈,参演了一系列电影,例如迷你剧《根》(1977年)、戏剧动作电影《三K党》(1974年)、《火烧摩天楼》(1974年)、《卡桑德拉大桥》(1976年)、《魔羯星一号》(1978年),以及喜剧《回到海滩》(1987年)和《白头神探》三部曲(1988年、1991年、1994年)。1979年,辛普森还成立了自己的电影制作公司——Orenthal电影制作公司,主要集中全力提供电视片和供电视放映的影片。除了演艺生涯之外,退役后的辛普森还担任了《周一橄榄球之夜》和《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评国家橄榄球联盟》的解说员。

辛普森的人生前半段,可以说在事业上取得巨大成功,成为黑人奋斗的标杆。辛普森有两任妻子,第一任妻子是黑人玛格丽特,他们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977年,在结婚存续期间,辛普森在一家餐厅遇到了漂亮的白人女子妮可,当时妮可只有18岁,但辛普森对她一见钟情。1979年,辛普森的小女儿在泳池溺亡。当时辛普森不在女儿身边,他把过错归于玛格丽特身上,借机离婚。1985年,辛普森迎娶了妮可,婚礼场面盛况空前。婚后两人住进罗金汉姆的宅邸,风光无限。

辛普森和妮可生了两个孩子,但两人婚后生活并没想象中那般美好。辛普森一边混迹于各种声色场所,女友不断,一边控制着妮可,从发型、衣着、到人身自由。妮可年轻貌美,辛普森总怀疑自己被戴绿帽子,怀疑和猜测让两人感情从热恋走向危机。辛普森多次家暴妮可,妮可报过警,想过离婚,但考虑到辛普森是孩子的父亲,也是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还是选择一次次妥协。后来两人协议离婚。妮可带着两个孩子搬到了距离辛普森4公里外的另一处豪宅。离婚后的两年时间里,辛普森不断骚扰前妻,并让私人侦探盯着她,随时掌握妮可动态,并借着看孩子的名义经常来妮可家,多次在妮可家过夜。

时间回到1994年6月12日。案发当天下午约6:30,妮可曾带着孩子到布伦特伍德的餐厅就餐,随后称自己遗忘了一副太阳镜,请工作人员查找并送还给她。找到太阳镜之后,餐厅员工罗纳德·高曼告知同事,自己会在下班后送还太阳镜。当晚,洛杉矶警察局接到来自妮可的报警电话,称辛普森很愤怒,就要闯进来了。随后不久,妮可遇害。

当晚10:50至10:55,邻居发现妮可家的秋田犬爪子沾满鲜血,正在狂吠。13日凌晨00:10,邻居跟着秋田犬找到了在大门附近的妮可·布朗和纳德·高曼的尸体,并报了警。13日凌晨4:30,四名警察抵达辛普森的宅邸,发现大门紧闭,门铃无人响应。门口停着一辆白色野马越野,门把手上有血迹。警官福尔曼意识到屋内可能出事了,于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翻入院内查看情况,在辛普森家的后园找到“一双带有血迹的手套和一双血袜子”的关键物证。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要知道,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审问是极其珍贵和重要的。此时的嫌疑人往往还没有对自己的措辞思虑周全,还没有和律师商量好对策,警察也通常能够从这第一次的问话中收获到珍贵的讯息。

对辛普森的整个讯问过程很粗糙,所有问题的回答都含糊不清。关于手上的伤口和车上的血迹,辛普森回答在得知妮可的死讯后悲痛至极打破了镜子。关于案发当时的行踪,他含糊其辞,一会说在车上往外扔垃圾,一会说在房间里往旅行箱里塞衣服。两名警察没有追问到底,采集了一些指纹证据后,辛普森就被释放了。警察叫辛普森去测谎,被辛普森拒绝了,理由是:我曾经梦见过杀死妮可。此后,辛普森“失踪”,躲在卡戴珊家,组建他的“梦之队”。

6月17日上午8点,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辛普森的律师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逮捕辛普森。警方抵达辛普森的住宅后,却发现辛普森不在。 辛普森选择“绑架”好友柯林斯,驾驶一辆白色福特野马车,躲避洛杉矶警方的追捕。如果抓捕的是一个普通的黑人,警方会想方设法拦截车辆。而这一次,警方认为辛普森有自杀倾向,反倒像迎宾车一样跟在越野车后面低速行驶,这后来被很多美国人讥讽「为总统护驾」。

这是一场惊动全美的电视大直播,电视台甚至放弃正在直播的NBA总决赛:数十辆警车尾随着辛普森坐的那辆白色SUV,直升机在天上盘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观众跑到高速路上打出支持辛普森的横幅。整个追捕非常荒谬,辛普森仿佛又回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巅峰期。最终,白色SUV停在了辛普森豪宅门口,辛普森走出汽车,被警察当场逮捕,但辛普森坚称自己无罪。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本案复杂之处在于,辛普森是个黑人,他被指控杀害了白人妻子,这种族矛盾的非常时期,这是个极受关注的问题。再加上之前多次的洛杉矶种族冲突事件,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剑拔弩张。为了避免再次的种族冲突事件,检辩双方都在积极平衡各方利益,占领道德高点,争取民心。

辛普森的梦之队介绍(梦之队不仅仅是形容其业务水平,也包括价格,据说辛普森每天要花掉5万美金来保障整个团队):

1、 萨皮罗Robert Shapiro负责协调指挥整个团队;

2、柯克伦Johnnie Cochran著名的黑人律师;

3、李贝利Lee Bailey著名刑事律师;

4、舍克Barry Scheck DNA证据专家;

5、贝登博士(Michael Baden)解剖和法医专家;

6、乌尔曼Gerald Uelmen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

7、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

8、李昌钰,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

9、 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辛普森的好友。

1995年1月24日,庭审正式开始。只要有电视的地方必定都在直播,只要能见到纸媒的地方必定都是辛普森的照片。一个美国黑人英雄被指控杀害了白人妻子,轰动效应使之被称为“世纪审判”。

洛杉矶检察官提出了四件“铁证”:现场有辛普森DNA的血迹,跟辛普森脚一般大的鞋印,凶杀现场和辛普森家里各找到一只血手套,最后是刀具凶器。

然而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团,却为他找到了两大突破口:

一是控方在“程序正义”上的纰漏。由于检控方的操作不规范,导致辛普森被抽检的血样有可能混入罪案现场的证据中去,辩方律师抓住这一漏洞,称警方采证时程序不正确,证据被污染(李昌钰对警方的血液样本提出了质疑,导致这条证据链条被作废,一战成名)。

最著名的就是那沾有血迹的手套。首先,商场的售货员证实了妮可曾购买了这双手套。其后,辩护方律师通过引诱和激怒的方式引导检方律师的手段,向法庭提出让辛普森去试戴这双手套的要求。检方果然上当,辛普森戴上了预防污损的超薄型手套,随后试戴血手套,众目睽睽之下,他始终无法戴进手套(辛普森经纪人事后承认,辛普森提前两周就停掉了关节炎药物,使得整个手变得十分肿胀,且手指无法弯曲)。辩方立刻指出,这副手套太小,根本不可能属于辛普森(这次失误被写入庭审律师典型失误的教科书:永远不要问自己不确定答案的问题)。

二是大打种族歧视牌。试图把矛盾引向长期以来被压抑的种族情绪上。警官福尔曼是负责这起案件侦破的警官,他也是第一个进入Rockingham并发现另一只血手套的人。他的证词将会对本案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他也是辩护方最主要的目标,能否“除掉”福尔曼,是胜诉与否的关键。辩方通过举证控方关键证人福尔曼具有种族歧视倾向,福尔曼案发当晚并不当值,但他深夜却出现在现场,有伪造手套证据,栽赃辛普森的嫌疑。

福尔曼曾经接受采访的一段录音被公之于众,录音带福尔曼说出的话42次带有歧视黑人的词汇,这引起陪审团的强烈不满(陪审团共12人,有9名黑人),当场被开除了警籍。整个案件的关注焦点从辛普森转向了福尔曼警官,从一起杀人案变成了对长期以来的种族问题的审判。福尔曼警官身败名裂,检方“恼羞成怒”,后起诉福尔曼警官作伪证。结果辛普森啥事没有,福尔曼倒是被判了三年刑期。

1995年10月3日,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点,经过267天的审判,133名证人出庭,45000多页的庭审记录,日裔法官在“全美国都知道辛普森就是杀人犯”的情况下宣布辛普森无罪,并当庭释放。裁决宣布时,整个美国一时陷入停顿。总统克林顿暂停了军机国务;国务卿贝克推迟了演讲;华尔街股市交易清淡;长途电话线路寂静无声。数千名警察全副武装,如临大敌,遍布洛杉矶市街头巷尾。CNN统计数字表明,大约有1亿4千万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后裁决。

“劫”后余生

判决结果出炉,辛普森的支持者自然兴高采烈,而受害者的家属则悲痛欲绝。虽然法律判决辛普森无罪,但他们依旧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之后,两名受害人的亲属分别向法院提起非法致人死亡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辛普森被判赔偿3350万美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s),而民事案件为“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根据法律规定,这次民事诉讼,辛普森必须为自己辩护,没有明星律师团的加持,没有黑人陪审团的支持,所以在同样的证据下,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1997年2月5日,陪审团判定,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纳德·高曼的枉死和对妮可·布朗的殴打行为负责,需要支付民事赔偿,共计3350万美元。

民事诉讼判决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辛普森只支付了很少的一部分,法庭并不负责去追债。不说辛普森当时没那么多钱,就算有,他也不想给。拖欠各种税务未缴,国税局下达了强制令收缴辛普森的房产和个人物品以冲抵债务。在警察收缴物品的前一天,辛普森的经纪人提前帮他转移一些物品。同时,还有一些家人和朋友“趁火打劫”搬走了辛普森的私人物品。

辛普森从加州搬到了佛罗里达,靠残存的名气,去接一些低三下四的活:例如在夜总会里走台、参加恶趣味的电视节目。他再也没能重塑案发前的辉煌人生。他还出版了一本名为《If I did it》(如果是我做的),书中描写了如果他是凶手,他会如何杀害他的前妻和她的朋友。这本书仿佛说了一切,却又仿佛什么都没说。

糜烂的夜生活让经纪人产生了不满,最后俩人选择分道扬镳。这一天,辛普森的一个朋友汤姆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声称在拉斯维加斯拥有很多辛普森过去的私人物品,企图卖个好价钱。辛普森得知后暴怒,装作买家和对方约了时间见面,并带了一群流氓朋友赶到宾馆,其中一人还带了枪。结果看到所谓的“私人物品”不过就是一些签名商品,但他们仍然洗劫了房间,洗劫了纪念品,还有卖家包括手机在内的私人物品。于是整件事情演上升成“持枪抢劫”。2007年9月,辛普森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被逮捕,被指控犯有持枪抢劫和绑架等多项重罪。

内华达州的司法系统似乎有意采取“报复”措施,法官有意将审判日期拖延了一天,该在13年前宣判的那一天(10月3日),对辛普森抢劫案进行宣判:在一长串罪名后,原本只需短短2年刑期的罪行被判了33年,且9年内不得保释。对于时年60岁的辛普森来说,几乎相当于终身监禁。不过由于表现良好,2017年10月1日,O·J辛普森入狱9年后,假释出狱。

程序正义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法律文化传统和观念。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结合辛普森案,法律事实并不等同于客观事实,法官检察官是人,并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不可能对每一个案件都了如指掌。法律的正义包含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者不能兼顾。

秉承“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非法治正义理念的体现。

反之“宁可错放一千,不可冤枉一人”——法治正义理念的体现。

培根曾就此有过精彩的阐述,他说:“一次不准确的判决污染的只是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污染的却是水源。”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无论哪一个,都是真正的正义。但程序正义,却离法律的正义更近。法律要最大可能地保障公平正义,在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只有做到程序正义,才能让无罪之人不蒙受不白之冤,让有罪之人付出应有代价。

在案件发生的9年以后,有一位刑警找到神探李昌钰,认为凶手应该是两个人:辛普森和他的大儿子(辛普森的大儿子极其厌恶妮可,认为妹妹的死和妮可有关),尽管后来有很多证据都指向辛普森的大儿子,但按照美国的司法制度,已经不可能再次开庭重新审判了。现在辛普森死了,这起案子的真相究竟如何,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出事那天发生了什么,只有老天和那条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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