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中的“重要内容提示”中的“每股分配比例”列示笔误(原公告正文中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20元(含税)”无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0元(含税)。
更正后: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杭州。目前,全行拥有200余家分支机构,网点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经济圈。此外,成立了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了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了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0926。
杭州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杭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50.16亿元,同比增长6.33%;实现归母净利润143.83亿元,同比增长23.15%。截至2023年末,杭州银行资产总额18413.31亿元,同比增长13.91%。
更正后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50013.5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35,001.3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74,592.3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2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5,930,284,75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3,748,073.12元(含税)。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最终确定。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083,748,073.1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2.52%,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外部经营环境复杂严峻,资本监管要求趋严,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商业银行应加强内生资本积累,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公司正处于稳健发展阶段,合理保留部分利润以充实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合意信贷规模投放,有利于公司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有利于公司推进战略规划的实施,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合考虑上述内外部因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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