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篇名为《美国的否决票,能阻止巴勒斯坦,为何不能阻止中国进入联合国》的文章中提到:按照联合国章程,想要加入联合国的“新成员国”必须在得到安理会多数成员国同意的同时。
不能出现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即五大常任理事国可以赞成,也可以投弃权票。若其中的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这个新成员就不能进入联合国。这就是所谓的“一票否决权”。
今年4月份,安理会就接纳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进行表决,12国赞成,2国投了弃权票,唯有美国投下了反对票,实现了一票否决的效果,导致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的梦想再一次破灭了。
但数十年前,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和合法权力,俄罗斯继承原苏联在联合国所有权力等,这不属于“新成员加入联合国”的问题,美国即使投反对票也没有用,无法获得一票否决权。
本文,要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即:很多网友错误地理解成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在内的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大会投票中的确没有一票否决权,但在安理会内部投票,他们就必然拥有一票否决权。
接下来要科普了,请关注这个问题的网友认真阅读了。我们先看个案例(如上图):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后,联合国安理会在2月27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要求就乌克兰局势举行紧急特别联大的第2623号决议。
本次安理会会议中,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在内的11个国家投了赞成票,中国、印度、阿联酋投了弃权票,俄罗斯投了反对票。俄罗斯是常任理事国哦,似乎只要他投下的是反对票,决议就不能通过哦。
但令很多网友感到不解的是,在安理会内部投票,即使俄罗斯投下了反对票,也未能实现一票否决的效果。换言之,在安理会投票,中美俄等国必然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观点是错误的。
接着看案例,在2022年2月25日,安理会就“关于乌克兰局势的决议草案进行投票,目的是谴责俄罗斯对乌克兰的侵略”。11票同意,3票弃权,俄罗斯投下了本次会议中唯一的反对票。
由于俄罗斯投下了反对票,使用了一票否决权,使得决议草案未能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如下图)。与近期讨论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的提案类似,也是因为某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导致决议未能通过。
为什么会这样呢?
以新成员加入联合国为例子,通常需要进行四个步骤,首先要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申请,然后需要在安理会的小会议上对这个问题究竟属于“程序性事件,还是非程序性事件”进行表决。
第三步,就某个具体的国家——例如是巴勒斯坦是否能进入联合国,在安理会内部投票。若五大常任理事国都不反对,且大多数非常任理事国也赞成,就表明决议通过了,然后进入到第四步了。
再拿到联合国大会上审议,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就正式加入联合国了。在上述四大步骤中,第二和第三步,每个常任理事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
但是,如果任何一个提案,只要一个常任理事国反对就不能通过的话,那联合国还能办成什么事情呢?于是对安理会设计了一个名义“程序性事件,非程序性事件”的性质划分的规则。
程序性事件,可以理解成是小事情,一般性的事情,五大常任理事国不太关心的事情。而非程序性事件,则可理解成重要的事情,具有较大意义的事情。
例如,2022年2月27日的安理会会议,他要协商的是“要不要就乌克兰局势进行讨论”,这不算大事情,不就是部分国家希望召开讨论会嘛,又不产生实质性的后果,俄罗斯不拥有一票否决权。
但2月25日的会议要讨论的内容是谴责俄罗斯侵略,这属于大事情,俄罗斯拥有一票否决权。那新的问题又来了,什么问题属于程序性事件,也就是小事情呢?
什么问题又应该被定性为非程序性事件,也就是我们通俗理解的大事情呢?这个问题,五大常任理事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
早先已经定性了,新成员加入联合国属于大事情,是非程序性事件,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可以投反对票,将提案扼杀。
而在要不要就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在近期召开会议,仅是要求召开会议,考虑讨论入联合国的问题。这是小事情,又不是直接要求进入——4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如下图):
决定召开考虑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成为正式成员国的会议。这是两个步骤,分别是要不要考虑讨论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这通过了;之后是召开能不能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被美国一票否决了。
假设,遇到新的问题了,外星人可能会袭击地球。很多国家提议,安理会应该在近期内召开“是否要讨论人类联合应敌”的会议,这是新问题,之前没有定性是程序性,还是非程序性事件。
这个时候,安理会需要协商了,如果大家认为这仅仅是“要不要成立讨论会”,不是大问题,可将之定性为“程序性事件”。以后再召开类似的会议,美国就不能行使一票否决的权力了。
如果某个常任理事国认为,这也是大事情,要定性为“非程序性事件”的话。那以后若要再召开类似的会议,必然得“没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才可通过。
我们接着假设,上述案例中“是否要讨论人类联合应敌”的会议被定性为非程序性事件,即是大问题,必须得大国的观点一致。
然后召开会议了,中俄等国建议人类共同对抗X星球的可能的入侵,但美国却在私下里得到了X星球的承诺,他们不打击美国,希望美国否定这个决议。这时,美国就能使用一票否决权。
换言之,常任理事国拥有“双重否决权”。出现新问题了,该问题属于程序性还是非程序性事件,常任理事国拥有一票否决权;就非程序性事件中的具体问题的讨论,他们再一次拥有一票否决权。
回到巴勒斯坦的问题上。新成员进入联合国,这究竟属于程序性还是非程序性事件呢,常任理事国拥有一票否决权;就具体讨论巴勒斯坦这个国家加入联合国的问题,他们还拥有一票否决权。本文由【南生】整理并撰写,无授权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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