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周星驰主演的电影《整蛊专家》的观众肯定都不会忘记星爷误入女厕所的经典一幕:
星爷想上厕所,上司欺负星爷不懂英文,故意整他,让他进入女厕所,把在厕所里面的邱淑吓一跳,邱淑贞当即以为遇上了变态,把星爷骂得个狗血淋头,还好星爷够机智,淡定地说是自己是同性恋,并用激将法把对方骗进了男厕所化解危机,避免了出洋相。
男女性别的不同决定生理差异就是双方最大的隐私,大家都会自觉地尊重对方的隐私,现实中,如果男性进女厕所百分百会被认为是下流变态,女性进男厕所,也肯定会被视为精神不正常。
然而在德国,这样的观念却被彻底颠覆了,因为德国通过了《性别自觉法》,公民身份证上的性别无需要与生物特征有关,只需自我感知性别,就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自称“女性”的跨性别者,有权进入女厕所,女浴室,女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反之,自称“男性”的跨性别者同样可以如此。
若有人当场揭露变性人原有生物性别,损害其声誉,变性人有权举报对方,被举报者最高将面临罚款1万欧元的惩罚。
只要提前三个月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公民每年都有一次变更性别的机会。
14-18周岁公民变性需要经父母同意,5-14公民变性申请需要在父母陪同,5岁以下孩童完变性完全由父母决定。
战争状态时男性不得申请变更性别。
这样一来,电影中星爷如果真的是变性人,进入女厕所就不仅无需感到尴尬,还可以显得理直气壮,因为只要宣称自己心理上是女性即可,如果亮出变性身份证,对方还胡搅蛮缠,星爷可以告她歧视,她可能面临最高1万欧元的罚款。
德国政府还非常体贴,允许变性人或者跨性别者每年都有一次改变性别的机会。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男人变性后,发现自己因为一些需求,比如当兵,就业,婚姻等,可以重新恢复男性身份,如果哪一天又想光明正大的进女厕所,可以再变回女性。
现实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父母的宝贝儿子变成了宝贝女儿,女同学的男同桌突然变成女闺蜜,公司的男职工然变成女同事,面对她们的有意或者无意的亲近,无论你是男是女,无论你能不能接受,都不能有丝毫不满和抱怨,否则就要吃官司。
当然,更可怕的是,有些人会利用这样的法案肆无忌惮地行侵害女性的不法之事。
比如去年奥地利一位女子模样的人在进入一间女子桑拿室后,突然揭开浴袍露出男性生殖器,把裸身蒸桑拿的女性吓得惊声尖叫,结果报警后男子不受任何处罚,因为该人士自称是心理女性。
能想到这条法案的通过是为了保护真正变性人和跨性别者的权益,但是确实考虑有些欠妥,因为法案忽略了现实和人性的复杂性,忽略了性别是生物性别、法律性别和社会性别三位一体的组合,导致非变性者和非LGBT的女性安全空间和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而且,战时状态下不能变更性别这一条,不就又显得和法案平等的理念矛盾么?明显就是防止有人借此逃避兵役和上战场,万一出现打仗前一年德国全员女性就荒诞了,这一点反而又考虑到人性的复杂性了。
再有,如果国外女性在德国受到了侵犯怎么办?她们国家又还没有这样的法案,德国会保护她们的权益么?
反之,一个有这些自我认知性别的守法德国公民,去往一个没有通过这样法案的国家,那些国家的公民怎么面对?当一个护照女性生理男性要进女厕怎么处理?
总之,盲目地为这样的法案欢呼或许有些欠妥,随之可能产生的社会资源浪费,管理混乱以及侵害普通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应该予以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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