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14日21时许,在龙湖镇文昌路泰山路交叉口发生的打架斗殴一事,经过公安机关缜密细致调查,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辉(40岁)酒后失德,主动挑起事端,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目前,徐某辉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将对各类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此前,新郑市公安局曾发布通报:2024年4月14日21时41分许,新郑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龙湖镇文昌路泰山路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4月14日21时许,徐某辉(40岁)、刘某刚(38岁)等人聚餐饮酒后,行至文昌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时,偶遇林某(40岁)等人。徐某辉酒后对林某女儿言语不当,引发林某不满,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伤者经送医救治后已出院。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徐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3日,对刘某刚处以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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