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亚日报,韩国政府正考虑将禁止近亲结婚的限制范围,从现行的8寸以内的血亲缩小到4寸以内的血亲。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寸”,寸数越小表示亲缘关系越近。夫妻之间是至亲,没有寸数,父母和孩子之间是1寸,亲兄弟姐妹之间是2寸,从父母那算1+1=2。
我和爷爷的关系是两寸,因为我和爸爸的关系一寸,而爸爸和爷爷是父子关系,也是一寸,二者所以加起来,我和爷爷之间的关系就是两寸了。那我和舅舅之间的关系是几寸呢?我和妈妈之间是一寸,妈妈和外公之间是一寸,外公和舅舅之间又是一寸,所以我和舅舅之间就是三寸了,我和大伯之间也是三寸。用同样的方式可以算出我和表哥,堂哥之间的关系都是四寸。
韩国的婚姻法以前有"8寸以内是血亲、6寸以内是姻亲"的限制。之前发生过一起案例,一名韩国妇女提起诉讼,说丈夫是自己父母表亲的子女,属于6寸亲戚,以婚姻无效为由提出离婚,一审和二审法院都判婚姻无效,但丈夫认为自己和妻子结婚之前并不知道双方是亲戚关系,又提出上诉。最终法官认可了丈夫的说法,没判离婚。
为了挽救可怜的生育率,韩国制订了一份《亲属间婚姻的禁止范围及其效力相关研究》的报告,提出属于近亲结婚的范围,应从现行的8寸以内的血亲缩小到4寸以内的血亲。如果法案通过,就意味着不需要从爷爷那辈开始讨论,我的孙子可以直接娶我姑姑家的孙女儿(类似我国规定的三代近亲禁止通婚的意思)。
中国古代近亲结婚,为何不加限制?
近亲结婚,也即姑表亲或舅表亲家结成姻亲(亲上加亲),历来被视为一种传统和习俗,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中华儿女的先祖伏羲与女娲,就是一对亲兄妹。母系氏族社会时,只知有母,不知其父,实行的是杂婚制。乱伦关系比比皆是,这是婚恋关系落后的产物。
发展到汉朝,近亲结婚也没避免。汉惠帝刘盈就被吕后做主,娶了亲外甥女。不过跟同期的草原文明相比,已经正常不少了。例如王昭君嫁给匈奴单于,当匈奴单于死后又嫁给了匈奴单于的儿子,匈奴单于的儿子死后,又嫁给了他的下一代。明朝的忠顺三娘子更是奇葩,嫁给蒙古英雄俺答汗后,又先后嫁给了她的舅舅和她的表兄。
不只是中国,外国也是如此。古埃及兄妹之间、父女之间都可以通婚。日本天皇家族、欧洲的王室成员也是近亲婚姻,以维护家族的血统纯洁。近亲结婚肯定是不利于优生优育的,现代基因学证明:每个人都会携带五、六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如果是近亲结婚,夫妇的隐性遗传病基因相同的概率很高,且很容易通过结合形成隐性遗传病“纯合体”,生下畸形儿。清朝后期的三个皇帝,同治帝、光绪帝、宣统帝,都没有生育自己的孩子。日本明治天皇弟弟八个死了七个,而明治的儿女中,有十一个年纪轻轻就夭折,这些都与近亲结婚有关。然而,中国古代并没有因近亲结婚,而出现大规模的智力低下或其他身体缺陷的后代群体,可能另有原因:
1.门阀是个小圈子。一方面作为大族,门当户对的观念迫使他们不得不近亲通婚,以此来壮大家族势力,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古人并不实行一夫一妻制,所谓的近亲结婚,并不见得就是血缘上的近亲。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单单是辈分上的“近亲”,那就不是遗传问题障碍了。而且,近亲结婚不等同生下孩子就一定会患病,只是增加了孩子患病的几率风险而已。
2.秘而不宣。古代孩子夭折的比例很高,除去正常情况下,饿死、杀死的,还包括那些因近亲结婚而早夭的孩子。不是没有畸形儿,只是没被记录。古代鼓励生育,多子多福,数量庞大的子女“优胜劣汰”、争夺家产,能够有一部分子女继续家业就该满足了。
科技的落后、认识的不足、家族的利益等等,都是近亲通婚的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禁止近亲的结婚。在韩国,老龄少子的问题远比其他问题要迫切,传统的家庭是“由婚姻、血缘、领养组成的社会基本单位”,未来不婚妈妈可以通过接受精子捐赠生子,四寸血亲可以登记结婚,扩大移民国家的范围和职业限制……毕竟,连国民都没有了,国家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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