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婷
由于鸿博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后与原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接连收到监管警示函、关注函。
1月11日,鸿博股份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8.5亿元至9.98亿元,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
4月13日,公司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变更为5.9亿元至6.5亿元,净利润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
对此,4月15日,福建证监局出具《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鸿博股份时任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倪辉、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还将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同日,深交所亦对此公司下发《关注函》,指出,鸿博股份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后续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截至4月16日,鸿博股份股价报17.93元/股,跌幅9.99%,已连续两日跌停。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240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