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充电”酿祸, 两起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车主被上海警方处罚

澎湃新闻2024-04-15 20:43:56  108

4月14日1时39分,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2242弄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等救援力量快速出警处置,从起火室内紧急疏散出2名居民,并于2时05分将火势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上海闵行一小区深夜起火,又是把电瓶拎回家充电惹的祸。澎湃新闻记者邹桥视频来源相关人士(00:13)

经查,该居民小区住户赵某(男,67岁)虽知晓电动自行车电瓶入户充电的危害性和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但心存侥幸,于事发前一日16时许将其自用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卸下后带入家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电瓶出现故障引起火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4月15日从闵行区获悉,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已给予赵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晚,宝山区大场镇某小区也发生了一起楼道内电瓶车充电引发的火情,幸好被居民发现后迅速报警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楼道内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造成物损约2万元。

宝山区大场镇某小区也发生了一起楼道内电瓶车充电引发的火情。 上海市公安局 供图

为查明事故原因,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大场派出所将该电瓶车主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据张某交代,其为图省事,在社区民警屡次宣传禁止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情况下,依然将用于日常代驾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房门口楼梯下方的隐蔽位置后,从房间内拖拉电线进行“飞线”充电,不料约1小时后引发燃烧并起火。

目前,张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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