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和内务府都是清朝时期设立的机构。宗人府主要负责管理皇家宗族事务,例如掌管宗族名册,按时编纂玉牒(皇族族谱的称呼),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婚嫁、谥号、安葬等事宜。宗人府的主要职官有宗令、左宗正、右宗正、左宗人、右宗人等,直到清末,宗人府主要职官都是由王公贵族来担任的。在社会生活和法律上,因皇族身份比较特殊,享有许多特权。
内务府则是清朝皇帝直接管理的机构,主要负责皇宫的日常事务,包括宫廷饮食、服装、住宿等。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旗)所属包衣组成。最高领导为总管内务府大臣,初为三品衙门,雍正十三年(1735)升为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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