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台海网]
4月12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永达、林茂、魏卓、许加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
《决定》提到,建发股份财务核算存在薄弱环节,财务复核程序不到位,房地产业务中个别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的减值测试不够审慎,供应链业务中个别品种如氢氧化钴、电缆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
此外,《决定》指出,建发股份对个别子公司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用印审批不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对于上述问题,《决定》提出,建发股份董事长郑永达、总经理林茂、财务总监魏卓、时任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许加纳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固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建发股份上述违规问题负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四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208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