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思晗科技股份代持未披露被警示

中新经纬2024-04-12 17:20:14  76

中新经纬4月12日电全国股转公司网站12日消息,因股份代持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思晗科技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周小佳被警示。

全国股转公司查明,思晗科技于2018年12月完成股票发行,合计向25名发行对象发行691万股,募集资金4146万元,发行后股东共计64人。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周小佳认购85万股股票,其中3万股股票由王凯实际出资并由周小佳代为认购和持有,上述行为构成股份代持思晗科技、周小佳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思晗科技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周小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官网显示,思晗科技是一家为能源领域基础通信设施建设、输电线路运维、公共设施信号覆盖、数字安全、智慧用能等提供通信保障、智能信息感知、数据服务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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